为“校园欺凌”纳入素质评价叫好


        特约评论员孟嘉多   程浩然
        近日,四川德阳教育局公布了关于2025年德阳中考中招政策的变动,其中有一条格外引人关注。德阳将“校园欺凌”纳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被认定为“校园欺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得评定为B等及以上等级,此类学生将不能被录取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是为整治校园霸凌现象注入一剂“强心针”。
        “校园霸凌”并非新话题,却长期如阴霾般笼罩于校园,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曾经针对3108名未成年学生进行调研,结果显示,53.5%的学生遭受过校园欺凌。被霸凌者有的选择彻底放弃学业,有的患上了抑郁症,甚至有人因发生冲突致死。校园霸凌事件频发不仅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重创,更是对教育根基的侵蚀,破坏着校园和谐安宁的氛围。
        教育的本质不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品德的培养和人格的塑造。德阳市通过将校园欺凌与综合素质评价挂钩,是在向有潜在霸凌行为的学生明确传递出一个严肃信号,那就是以任何形式和手段欺凌他人,对他人施加伤害的行为都绝不能被容忍。以往,部分校园欺凌者因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无法受到法律的严惩,使得他们更加有恃无恐。如今,将“升学”作为一种限制条件等于是给霸凌者上了一个   “紧箍咒”,让欺凌者及其家长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后果,起到一定的预防和警示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德阳市这一举措并非首例。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和湖北等多个省市已将“校园欺凌”相关内容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这些地区的实践表明,通过升学“红线”来打击校园暴力,能够借助制度的力量,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行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价值观,这种做法也值得被其他地区参考,成为整治校园霸凌事件的有益借鉴。
        除此之外,如何划定“校园欺凌”的界线也很重要。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严格区分学生间的打闹与欺凌,不要让正常的同学互动被误判为校园霸凌。因此,这还需要相关部门和学校尽快制定细致明确的认定标准和更加完善的配套制度,保障这一举措尽快落实。
        期待更多地区能够重视校园欺凌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将校园霸凌的阴霾彻底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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