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万户次购房人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2024年1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适用于大连市的房地产税收新政内容主要有三项:
        一是放宽了个人购买家庭首套房、二套房契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将个人住房契税优惠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升至140平方米。
        二是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土地增值税政策。根据辽宁省住建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取消普通住宅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住建〔2025〕1号)规定,纳税人建造出售建筑容积率   1.0(含)以上且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是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2025年2月17日,大连市税务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25年第2号),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转让各类型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均为1%;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其中契税优惠政策是将房屋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具体来说,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大连市税务局积极落实房地产税收新政,去年12月1日契税新政实施以来,截至今年2月底,我市共有2.14万户次购房人享受契税新政红利,共计减免契税3.38亿元,平均每户次减免契税15825元。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24-81680063 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488888 邮箱:netinfo@bdcb.cn
辽公网安备21020302000523号    辽ICP备08004184号-2    ICP许可证 辽B2-20190382
Copyright © 2008-2021 BDCB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连半岛晨报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