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3版)
【相关政策】
项目已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记者查询了大连融创壹号院二期工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大房预许字第20210073号),其中显示具体售楼为1号楼,预售住宅套数为296套,因此受影响的预售房业主和涉及购房款可能更多。
记者了解到,因为此事件中大连融创壹号院二期工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大房预许字第20210073号)为2021年办理,因此其适用于2017年9月15日起施行的旧版《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旧版《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施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房项目,其投入开发建设资金应达到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地上1层以上(含1层)。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选择本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开立专用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专用账户,由监管银行对重点监管额度实行重点监管,用于保障完成本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购置款,支付工程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本工程其他相关费用。
而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新版《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于2023年4月1日起实施。相较于旧版《办法》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应当遵循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的原则,新版《办法》则提出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应当遵循政府监管、多方监督、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新版《办法》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市内四区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市内四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其他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称监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同时,新版《办法》中明确提出,对于监管银行违反监管协议,未经监管部门核实同意,擅自拨付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新版《办法》附则中还规定,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稳妥做好政策过渡,本办法发布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按照原办法执行,推动与监管平台对接,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毕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