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示“物业监督员”拟聘任人选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制度的通知》,我市住建局经发布通告、组织报名、资格选拔等程序,拟聘邓双甫等31名同志为大连市市级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拟聘刘宇等107名同志为大连市区级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截至11月26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的拟聘任人选有异议,请于11月26日前向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与房屋安全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提供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大连市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拟聘任人选名单详见住建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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