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多项举措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向老年人倾斜
大连市委市政府从本市老龄工作实际出发,聚焦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组织出台了涵盖涉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及探访关爱服务、医养结合发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方面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市老年民生保障和福利水平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人社部门:
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
2023年,市人社局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
积极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制度建设成效显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序推进,政策更加公平透明。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精神,准确计发并兑现改革后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达到244元/月,位居全省首位。
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截至2023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20.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98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97.14万人,其中参保离退休人员131.14万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23.34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62.58万人。
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23年,我市为125.3万名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并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加强经办管理服务提质升级。与银行共建“人社驿站”252个,社保卡即时服务网点340个。
市民政局:
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紧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印发《大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优化养老服务网络设施。进一步完善涵盖区市县、街道、社区“1+N+X”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打造“家门口”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集群,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加紧补齐农村养老短板问题。通过“公建民营”等形式,统筹整合现有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资源,拓展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前提下,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订单培养、岗位实习、人才招聘等多种方式,打造一支规模适度、年龄优化、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
市卫生健康委:
设置医养功能性床位8500张
聚焦老年群体,着力构建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明确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在全国首创“少得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评价指标体系,重点提高老年群体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及医养结合服务水平,落实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大连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在东北地区率先实行癌症晚期、终末期心脏病、终末期肺病、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卒中或昏迷5个病种安宁疗护按床日费用结算制度。
丰富医养模式,着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3家,设置医养功能性床位8500张,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在内的综合连续的医养服务。全市390余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组建1600余个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
市医疗保障局:
降低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为降低老年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大连市的多层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都向退休老年人倾斜。具体的倾斜政策,一是退休老年人的住院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比如,退休老年人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92.5%,比在职职工高7.5%。二是70岁以上老年人的住院起付标准(需要患者自负的金额)比70岁以下的降低一半。三是职工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对退休待遇老年人的倾斜:退休老年人在各级别医疗机构门诊的报销比例都比在职职工高5%。
我市医保还推进多项“适老化”服务。在884家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推出了医保“刷脸付”功能;率先在全省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的“互助共济”功能。
下一步,在保证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我市将科学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更好地保障全体参保人员,特别是老年人的就医报销权益。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辛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