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印发“放射检查类立项指南”

CT、磁共振、X光等收费将执行新规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20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统一整合规范现行放射检查项目,推动放射检查价格趋于合理。
        立项指南将现行放射检查类价格项目整合为26项,按成像技术分为X线成像、计算机体层(CT)成像、磁共振成像、单光子/正电子显像等类别,要求各省份结合实际做好对接落实,制定全省(区、市)统一的价格基准,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区、市)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收费立项坚持以检查效果为导向。以CT平扫为例,普通CT检查不再按CT设备排数确定收费标准,而是对扫描层厚小于2毫米的“薄层扫描”设立加收项。
        人工智能技术与医学影像的结合成为近年医疗领域的重要发展趋势。对此,立项指南在放射检查类主项目下统一安排“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的扩展项,医院利用人工智能进行辅助诊断的,执行与主项目相同的价格水平,但不与主项目重复收费,防止额外增加患者负担。
        此外,近年来,随着存储手段进步,保存、查阅检查结果不再依赖实体胶片。立项指南将数字影像处理、上传与云存储纳入放射检查的价格构成。如医疗机构无法做到检查影像云存储的,就需要减收一定费用。“这将促进医疗机构补齐云影像服务供给短板,助力跨地区跨医院的检查结果共享互认。”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立项指南还统一将实体胶片从项目价格构成中剥离,由患者按需选购,实体胶片实行零差价销售,不捆绑收费。
        据悉,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省份在制定省级基准价格时,关注大型检查设备真实采购价格下降趋势,合理下调放射检查服务价格水平,促进检查结果互认,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24-81680063 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488888 邮箱:netinfo@bdcb.cn
辽公网安备21020302000523号    辽ICP备08004184号-2    ICP许可证 辽B2-20190382
Copyright © 2008-2021 BDCB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连半岛晨报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