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V“激流勇进”路人无辜遭殃

近期类似案例多发,杜绝雨天行车溅水,业内人士建议联合整治


        8月26日,我市迎来一场降雨,一些道路的低洼处有积水,这时有车辆飞驰而过,很容易溅起水花浇到路边行人身上。“我身上的衣物全都被溅湿了,运动鞋一踩直往外冒水,我朝那辆SUV大喊,可对方没有任何反应,真的气死了。”当天有多位市民反映自己遭遇此类情况,身上的衣物被打湿。记者了解到,行车溅水行为不仅不道德,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甚至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事件1
        时间:8月26日16时20分地点:西岗区三元街
        SUV下坡不减速两米多高水花溅湿路人
        8月26日16时20分,张先生走西岗区三元街回家,当时天正下着雨,他打着伞往坡上走。突然一辆辽B牌照的白色SUV从坡上下来,疾驰而过的SUV顿时让他遭了殃。
        张先生表示,降雨导致路面坑洼处有积水,当时这辆SUV从坡上下来,压到了路中央的一个水坑。因为SUV速度比较快,导致水坑内的积水溅起两米多高,水花浇在张先生的身上,瞬间将他身上的衣服浇湿。“衣服、裤子、鞋全都被打湿了。”张先生说,当时SUV与他之间还隔了一条机动车道,水花溅出这么远将他身上的衣物打湿,可见当时SUV的速度有多快。
        身上的衣物被打湿,张先生心里异常憋屈,但他当时打着伞,再加上天正下着雨,视线受阻,另外SUV的速度又很快,导致他没有看清SUV的车牌号,也没有看清司机究竟是男是女,“只能确定这辆车是辽B牌照。”
        SUV司机的行为让张先生气愤不已。张先生表示,当时从坡上下来的车不少,其他车辆经过水坑时,都会放慢速度,只有这辆SUV疾驰而过。“雨天道路湿滑,司机理应谨慎驾驶,下坡路还开这么快,真的太不应该了。”张先生认为,SUV司机应该能意识到水花喷溅到了行人的身上,但对方并没有停车,而是扬长而去,他觉得SUV司机的行为太不负责任了。
        张先生认为,SUV司机雨天疾驰,溅行人一身水的行为不仅不文明,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要是溅起来的水浇到对向车辆的挡风玻璃上,会影响对向车辆司机的视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事件2
        时间:8月26日17时50分地点:百合山庄附近屹馨南街
        遭遇飞车溅水路人运动鞋变“水鞋”
        无独有偶,林女士也遭遇了此类事件。8月26日17时50分,林女士下班回家,当时她走在百合山庄附近屹馨南街道边的人行步道上。当时道边有积水,这时一辆黑色SUV从林女士旁边疾驰而过,“SUV的速度特别快,车轮压到积水路面后,水花溅起来老高。”林女士说,当时溅起来的水浇到她身上,将她的裤子打湿。而她脚上穿了一双运动鞋,溅起的水花全都灌进了鞋子里,一走路就从鞋里往外冒水。
        SUV司机的行为将林女士气得够呛,她还冲着这辆车大喊了几句,但对方没有减速而是直接离开了。匆忙中,林女士拍下了这辆车的车牌号码,是一辆辽B牌照的黑色SUV。“当时正好是出行晚高峰,这条路上不时有车辆经过,其他车辆经过积水路面时,都会下意识地减速慢行,不知道为何这辆SUV不管不顾开这么快。”林女士认为,个别司机的不文明驾驶行为,给城市的文明风景线抹了黑,这样做实在太不应该。她希望通过《半岛晨报》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进行报道,让涉事司机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能主动向她道歉。
        
    ■律师说法
        行车溅水违法   路人可报警
        对于行车溅水行为,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雨天车辆经过漫水路不减速,溅水打湿行人衣物,不仅不道德而且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违反相关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而如果是故意溅水的,违法情节将更严重,还涉嫌寻衅滋事。
        行车溅水通常会将行人的衣物打湿,给行人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王金海律师对此表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司机在雨天因车速过快,溅了路人一身泥水,侵害了后者的财产权益,应当承担衣物清洗、误工损失等赔偿责任。因此,路人有权要求司机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此类事件往往是突然发生,受害方缓过神时,涉事车辆已经驶远。对此,王金海提醒,如果市民遇到此类情况,要第一时间记住或拍摄涉事车辆的车牌号码,并寻求交警部门的帮助,以便固定证据,找到涉事司机要求赔偿;拒绝赔偿的,可以诉至法院解决问题。
        此外,王金海表示,如果高速行驶的车辆溅起的水花浇在旁边车辆的挡风玻璃上,影响司机视线,继而引发追尾事故,那么溅水车辆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大连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雨天行车溅水,属于违法行为,遇到此类情况,可记下地点及车牌号码,报警处理。
        
    ■业内倡议
        杜绝行车溅水   建议联合整治
        今年夏天,我市雨水天气多发,机动车辆经过漫水路不减速,溅水打湿行人衣物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报也对这一现象多次报道。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行车溅水不仅会影响行人,还会影响邻近车辆的行车视线,存在潜在的事故风险。此外,这种行为甚至还会影响城市形象。
        业内人士表示,行车溅水属于违法行为,但现实中,当事司机很难得到应有的处罚。首先是行车溅水发生时间短,而且事发突然,受影响的市民很难反应过来,因此存在取证难的情况。另外,市民遇到此类情况,通常不会向警方反映,大多自认倒霉。
        为了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业内人士建议联合多个部门进行整治,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应立即报警,由警方依法对当事司机进行处罚,同时媒体对涉事车辆予以曝光。而对屡教不改者,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可以联合相关部门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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