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王林苹果 用“雀斑美人”宣传惹麻烦

该词被山东一果企注册 大连一电商被判赔1.5万元


        “王林苹果,又叫雀斑美人。”近几年,这句话在种植销售王林苹果的果农中广泛流传。王林苹果口感脆甜,果皮布满斑点,十分贴合“雀斑美人”一词的形象,不少果农转做电商时,常将王林苹果与“雀斑美人”绑定使用。然而,今年6月,大连一农场却因此被起诉商标侵权,且输了官司。具体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果农反映   突然被起诉商标侵权,索赔30万元
        今年6月28日,在大连樱桃采摘最忙碌的时节,山东一家苹果种植企业(下称“山东果企”)起诉大连一家农场(下称“大连农场”)的商标侵权案在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大连农场位于普兰店区,主要种植樱桃、苹果、桃子等水果,经营者为吕先生和郜女士夫妻俩。吕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夫妻俩种植销售水果已有十来个年头。2018年底,两人注册成立了该农场,并随着电商大潮的兴起,陆续在抖音等电商平台上注册了账号,玩起了短视频和直播,开通店铺转型成为家乡农产品带货的小微电商。在他们的线上店铺中,口感脆甜的王林苹果,备受消费者欢迎,已销售近2万单。
        然而,吕先生夫妻俩没想到王林苹果近2万单的销售数据会成为他们被起诉索赔的依据。吕先生告诉记者,“王林苹果,又叫雀斑美人。”这句话从电商兴起开始,在种植销售苹果的果农中得到了广泛流传和使用。因为“雀斑美人”一词十分贴合王林苹果果皮斑点的特点,也十分符合其脆甜口感的形象,“几乎成了王林苹果的替代名称。”
        2023年冬季,进入王林苹果采摘销售时节后,吕先生夫妻俩将其农场的抖音账号名称改为“××农场(雀斑美人王林苹果)”,并多次以“雀斑美人王林苹果”为主题通过直播,或拍摄短视频向消费者推荐其农场种植的王林苹果。此外,吕先生夫妻俩还分别在王林苹果的包装礼盒上,以及抖音店铺的商品链接中加入了“雀斑美人”字样。
        今年4月中旬,吕先生夫妻俩得知,“雀斑美人”一词已被山东果企注册为文字商标。而且,该公司以商标侵权的名义将他们起诉至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30万元。
        控辩双方   原告:为该商标投入大量广告宣传   被告:不知“雀斑美人”已注册成商标
        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得知,该山东果企今年刚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主要经营范围是瓜果、蔬菜、谷物种植及相关农产品的批发零售。
        该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分类中,已经完成注册的商标为47个,正在注册申请中的商标是69个。而关于“雀斑美人”一词,该企业已注册的商标为6个,正在注册申请中的还有9个,分别涵盖了饲料种籽、方便食品、果肉加工食品、餐饮住宿、通讯服务、广告销售、啤酒饮料、酒类等多个行业和种类。涉及此次诉讼的商标为山东果企2018年注册获得,是饲料种籽中的新鲜水果小类。
        从知识产权体系建设角度看,山东果企可谓准备充分,工作细致。不过,2022年4月,该企业被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行政处罚,缘由是恶意注册商标。
        从吕先生提供的山东果企起诉状和法院判决书等资料可见,该果企认为其企业持有并长期使用“雀斑美人”商标,经投入大量广告宣传及积极品牌维护,已具有较高知名度,曾获评“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中国名牌产品”等荣誉。山东果企认为,大连农场使用“雀斑美人”一词进行宣传,构成商标侵权,造成其极大经济损失。
        在庭审环节,吕先生夫妻俩出庭表达了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其农场卖的平价王林苹果,在全国多地广泛种植和销售。仅因为他们在卖苹果时,使用了“雀斑美人”四个字就要求他们下架商品,并进行赔偿是无理的。他们认为,他们事先不知道“雀斑美人”一词属于商标,且为山东果企所有。如果山东果企提前告知其农场使用“雀斑美人”存在侵权问题,他们不会使用。此外,吕先生夫妻俩在各大电商平台上打印了一些王林苹果图片,试图证明“雀斑美人王林苹果”一词在电商平台上存在广泛使用的情况。
        目前进展
        判决生效,赔偿已付
        6月28日,法院经审理认为,山东果企是相应“雀斑美人”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且该商标在注册有效期内,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大连农场未提交证据证明“雀斑美人”属于通用名称,且其使用“雀斑美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不过,关于赔偿数额一项,因山东果企未能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数额,大连农场违法所得亦无法查清。因此,法院综合相关情况,酌定大连农场赔偿山东果企相关损失和支出1.5万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吕先生主动联系山东果企支付了赔偿款。此外,大连农场的抖音账号内已删除了“雀斑美人”相关内容,相关商品链接也已下架。
        接受记者采访时,吕先生表示,他们之所以输了官司,一方面是因为不懂法,对知识产权了解很少。“没想到卖个苹果,还能触犯商标法。”另一方面是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在抗辩环节准备的证据不充分,以致落入下风。
        今年7月中旬,拿到法院判决书的吕先生夫妻俩,在抖音上拍摄了两段短视频介绍他们被起诉的经历,希望引起其他果农的注意,规避相关风险。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卓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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