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 7月26日16时30分,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根据《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报,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26日16时30分起,发布防汛蓝色预警,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各地区防指要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本地区雨情、汛情发展,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尤其要做好重点部位的巡查值守和预警发布工作,及时果断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