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身份认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可用“网号”“网证”进行非明文登记


        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   为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推进并规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应用,加快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研究起草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说明指出,国家组织建设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旨在建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能力,为社会公众统一签发“网号”“网证”,提供以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为基础的真实身份登记、核验服务,达到方便人民群众使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推进网络可信身份战略的目标。
        基于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自然人在互联网服务中依法需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时,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自愿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进行非明文登记、核验,无需向互联网平台等提供明文个人身份信息。由此,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互联网平台以落实“实名制”为由超范围采集、留存公民个人信息。
        征求意见稿明确使用“网号”“网证”进行网络身份认证方式,并对“网号”“网证”的申领条件、公共服务的使用场景、法定身份证件范围、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义务等基础性事项作出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公共服务平台采集个人信息的“最小化和必要性原则”,明确公共服务平台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的解释告知、数据保护等义务,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删除权等个人信息相关权利。
        公众可以通过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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