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符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条件人员名单公示

我市168位车主在列,将分获7000元或10000元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赵晖)   7月8日,大连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大连市符合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条件人员名单(第一批)》,168位车主名字及隐去3位号码的车牌号被公示出来,接受社会监督。这168位车主按规定报废并购买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将分获7000元或10000元补贴。
        由本市五部门印发的《大连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显示,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   (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报废上述两类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报废注销1辆旧车限补助其所购买的1辆乘用车新车。
        上面提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记者了解到,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此次补贴只针对个人消费者,不含单位用车。此次补贴只针对乘用车,不含商用车。《细则》中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客车。《细则》所称“新能源乘用车”是指依据《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细则》所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燃油乘用车或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细则》所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是指发动机排量≤2.0升,燃料种类为汽油、柴油或其他燃料类型的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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