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悄然失联家电不翼而飞


        “欠着租金不说,屋里原有的冰箱、洗衣机等家电都没了,现在人也联系不上。”去年7月,孙女士将位于金普新区三十里堡的一套房委托中介租了出去,租期一年,租金半年一付。此后,下半年的房租却迟迟收不上来。近日,孙女士上门查看,才发现房子里一片狼藉……
        租客下半年房租迟迟不交
        孙女士在金普新区三十里堡附近有一套房子,因为常年不在大连,去年7月,她决定将房子租出去。“当时是通过中介将房子租出去的,因为人不在大连,合同也是委托中介代签的,所以对租客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姓于。”孙女士表示,房屋租期一年,租金每月600元,半年一付,签合同时收了半年房租加上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共计4200元。
        合同规定,租客应该在2023年12月15日支付下半年的租金3600元,但是租客逾期并未主动联系房主交钱。“今年1月份,还突然收到催缴电费的通知,但合同中明确规定水电费等费用是由租客承担。”孙女士联系租客询问情况,对方表示“在外面”“有事儿”,还请求房主帮忙垫付电费。孙女士出于善心帮忙支付了120元电费,然而此后她多次联系租客询问何时支付下半年房租及垫付电费,对方均借故拖延时间,没有正面回应。
        房主上门发现家电被搬走
        5月27日,眼见一年租期即将到期,下半年的租金仍迟迟收不回来,孙女士决定回连上门查看。孙女士先是联系租客询问其是否在家,对方表示在外地。孙女士随即联系中介工作人员一起上门。打开房门,屋内情况令她又惊又气。“屋内环境又脏又乱,而且房屋出租时原有的冰箱、冰柜、洗衣机等家用电器都不翼而飞了。”孙女士表示,这些屋内设施在合同中都有记录,对方承租期间应该妥善保管并在租期结束后返还,怎么能擅自处理呢?
        随后一段时间,孙女士多次拨打租客的电话,但对方却玩起失联,电话一直没人接。“后来,我报了警,民警建议我走法律途径。”6月7日,记者先是拨打了租客留在租房合同上的联系电话,该电话已停机。记者又拨打了孙女士提供的两个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现在欠着租金,屋内设施怎么处理的也没个说法,人还联系不上,真是太过分了!”孙女士表示,她希望通过本报与租客于先生取得联系,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律师说法
        承租人应当向房东交还状态完好的房屋
        记者采访了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万昕。他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其应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房屋的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解除前负有妥善保管房屋的义务。合同关系解除后,承租人应当向房东交还状态完好的房屋,并负有通知房东查验、接收房屋的附随义务。承租人未对房屋尽妥善保管义务,致使房屋及屋内设施受损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毕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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