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公开征集涉海违法犯罪线索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连市全面开展非法违规占用海域、滩涂、岸线问题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涉海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沿海地区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护航我市沿海旅游业健康发展,着力还海、还滩、还景于民,6月4日,大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我市涉海违法犯罪线索。一、线索举报范围
        1.非法侵占岛屿、海域、滩涂、岸线的黑恶势力;
        2.以暴力手段非法占用海域资源开展网箱浮筏养殖,抗拒行政部门执法阻碍执行职务的;
        3.非法霸占海域、滩涂、岸线资源,驱赶殴打赶海群众等涉海违法犯罪以及由此类违法犯罪引发的“保护伞”;
        4.非法占用岸线旅游景点资源乱收费,驱赶殴打游客的;
        5.涉海走私贩私、偷渡、盗采海砂、非法捕捞、非法海域排污的;
        6.为“三无”船舶提供停靠、补给、卸载以及为游客登陆的野码头。 二、举报途径及相关事项
        举报电话:110、88058049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路170号大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一楼涉海整治办,邮编116011。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通告公布的举报方式,实名或匿名进行举报。举报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捏造事实、诬陷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开展线索核查,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涉海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船舶、车辆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藏匿地点等情况,若有相关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
        凡曾经参与和帮助实施涉海违法犯罪活动及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要认清形势,尽快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凡窝藏、包庇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其毁灭、伪造、隐匿证据以及为其提供帮助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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