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禁瓶装液化气 违规者最高罚10万元

我市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市住建局向高层建筑住户、商户、物业管理单位及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郑重发出公告:
        明确凡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商住综合楼、酒店式公寓、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一律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即日起,我市对建筑高度超27米的住宅及超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全面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市住建局、消防、公安等多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违规使用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责令整改、逾期不改者最高罚款10万元,对拒不整改、阻碍执法或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责。
        瓶装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高层建筑空间相对密闭、人员密集、疏散困难。一旦发生泄漏,极易引发爆炸、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切实防范高层建筑燃气安全事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市住建局向高层建筑住户、商户、物业管理单位及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郑重发出公告:明确凡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商住综合楼、酒店式公寓、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一律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向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用户提供燃气的瓶装燃气经营者,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违者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住建局、消防、公安等多部门将开展高层建筑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违规使用者依法查处,对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依法处罚,对拒不整改、阻碍执法或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高层建筑燃气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城市安宁,市住建局要求广大住户、商户、物业单位及相关企业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排查整治,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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