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推进儿童友好建设
落实儿童免费及优待政策,围绕上学、就医、出行、运动、游玩等推出务实举措
记者1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对儿童友好建设作出系统部署。
意见系统总结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经验,部署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统筹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重点领域,系统集成政策举措。聚焦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重点方向,推动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配置中充分保障儿童权益、优先满足儿童需求,加快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落实儿童免费及优待政策,围绕上学、就医、出行、运动、游玩等推出务实举措。
意见着重筑牢儿童安全保护防线,全面深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健全完善保护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意见要求,儿童友好建设坚持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强化政策统筹,推动各地进一步整合政策、资金、项目,全面提升儿童工作水平。 文图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
儿童友好
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此前,我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覆盖全国超过1/3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城乡儿童超过1.1亿人。《意见》在全面总结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将推动儿童友好建设由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
列举
教育方面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医疗保障方面
将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为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
娱乐休闲方面
推动中小学校在节假日等时段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对未成年人游览景区按规定给予价格减免,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
交通出行方面
鼓励引导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先响应乘客携带婴幼儿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