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等被列为民事案件案由


        新华社北京12月   17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12月17日发布了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此次修改增加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相关案由,并细化完善了知识产权、竞争纠纷等相关案由,案由总量达到1055个,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此次修改是《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施行以来的第三次修正。2020年第二次修正后的规定施行以来,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定或修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审判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型民事纠纷,难以恰当归入现有案由,需要对规定及时予以补充和完善。
        此次修改更加注重案由的简洁明了、方便使用,通过具体案由的增加、删除、升级、降级等不同方式修改具体案由206个,案由数量从929个调整为1055个。修改后的规定增加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相关案由,并细化了知识产权相关案由,完善了竞争纠纷、商事纠纷相关案由。
        结合海事审判实践需要,此次修改完善了海事海商相关案由。修改后的规定还完善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案由,针对新就业形态、老年人权益保护等人民群众所急所盼的领域完善了相关案由。
        此外,修改后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港澳台居民律师可代理案件所对应的第三级案由,并丰富了第三级案由项下的第四级案由,增加了港澳台居民律师可代理的案件类型,以进一步促进港澳台居民律师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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