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就电商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出台新规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电商平台经营者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具体措施,主要有四方面内容:
        一是对于已有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商标侵权行为存在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告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二是对于当事网店经营者地址信息不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当事商铺和商品信息置顶位置进行显著标记,并通知当事网店经营者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三是对于相关违法案件涉及多个地区的,规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管辖权限与协查要求。
        四是强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构成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24-81680063 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488888 邮箱:netinfo@bdcb.cn
辽公网安备21020302000523号    辽ICP备08004184号-2    ICP许可证 辽B2-20190382
Copyright © 2008-2021 BDCB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连半岛晨报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