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向社会征求意见
启动时应默认百公里加速不小于5秒
近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征求《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9日前。“征求意见稿”指出,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要求,以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一是增加A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要求,规范“单踏板”模式应用。二是增加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要求,要求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载客汽车应具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三是增加车载娱乐系统安全应用技术要求,要求汽车行驶速度超过10km/h时,驾驶人侧显示屏应关闭和禁止开启娱乐影像播放和游戏功能。四是增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安全要求。
同时,“征求意见稿”增加辅助驾驶汽车安全技术要求,以引导规范辅助驾驶汽车发展。增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激活和退出条件;增加驾驶人手部脱离检测和视线脱离检测要求等。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也聚焦了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因加速过快而带来的失控问题。“征求意见稿”在“超速报警和限速功能”技术指标中明确新增了两项针对乘用车的要求:一是指出,乘用车每次上电/点火后(发动机自动启停除外),应处于百公里加速时间不小于5秒的默认工作状态。二是要求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载客汽车应具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静止、蠕行时能够检测,抑制动力输出并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提示驾驶人。
另外,针对车门,“征求意见稿”新增了“装备电子控制式车门锁止系统或自动激活式车门锁止系统的汽车,当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时或动力电池发生热事件时,非碰撞侧车门应自动解锁。”
对于电动门把手,“征求意见稿”也新增了更详细的要求:若装备电动式车门内把手,应同时配备具有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内把手作为机械应急车门内把手,并在机械式解锁和开启装置附近设置相应醒目的标志。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