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一下进电梯能把钱碰走吗
近日,家住西岗区某小区的李女士发现,自家单元楼的电梯内悄然安装了多个“碰一下 抢红包”设备,引发她对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李女士表示,作为楼内业主,并未有人就此征询她的意见,她担心手机会被误扣款或信息遭窃。
记者调查发现,此类设备已在全国多城市电梯间快速铺开,其安全性成为公众热议焦点。尽管广告公司声称该设备并非支付终端,无法直接扣款,且触发需“手机解锁+精准贴近”双重条件,但仍难消除市民疑虑。律师指出,电梯属业主共有部分,而电梯“抢红包”属商业广告,若未经业主知情同意,物业或企业不能擅自安装该类设备。
业主质疑
电梯里安“碰一下”设备万一误触钱被转走咋办?
李女士家住西岗区某小区,最近她发现所住居民楼的电梯内突然出现了多个支付平台推出的“碰一下 抢红包”设备。“仅一部电梯就安装了3台,实在有点多。”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些设备体积约为手掌大小,统一安装于电梯内广告海报旁边,其安装高度与成年人站立时持手机的高度相近。每个设备表面印有“碰一下 抢红包”和“解锁手机 开启NFC”等提示语,并附有支付平台及电梯广告公司的标识。设备中央设有一个凸出的小圆盘,用于感应手机的NFC功能。
近年来,随着支付平台推出“碰一下”支付功能,公众对其安全性的关注与质疑也逐渐增多。李女士表示,小区物业或企业在安装该类设备前,未事先告知她或征询意见。她对此感到不安:“万一这些设备误操作,把我手机里的钱转走了怎么办?”她希望物业能对此作出解释,并确保设备使用安全可靠。
记者调查
多地电梯间安装此设备“碰一下 抢红包”引发安全性质疑
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以来,一种名为“碰一下 抢红包”的新型设备在全国多个城市的电梯间迅速铺开。乘客只需将手机靠近该设备,即可领取现金红包或各类优惠券,成为一种全新的“抢红包”体验。
然而,伴随其快速普及,不少市民也表达出对安全问题的担忧。例如,李女士就提出:“就这样把手机放上去,真的不会有安全问题吗?这些设备会不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会不会泄露?”类似的疑虑在不少用户中普遍存在。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市民对居民楼、写字楼电梯内安装的“碰一下”设备所产生的安全隐患担忧,主要源于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碰一下”作为新兴事物,其技术原理和使用机制尚未被广泛认知,容易引发公众的疑问和警惕;其次,电梯广告公司在部署设备前,往往未与业主、物业等进行充分沟通。物业方对这类设备的功能和安全性并不熟悉,导致在业主咨询时无法提供准确解答,进而引发误解甚至纠纷;此外,社交平台上部分博主发布的诸如“手机放兜里被人隔空‘碰’了一下钱就没了”等短视频,加之一些网友在评论中进一步渲染风险,加剧了业主对“碰一下”安全性的质疑和忧虑。记者了解到,对于此类视频,警方调查后认定:该视频系摆拍。同时警方也证实,“碰一下”近距离盗刷不现实。
触发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手机主动解锁1厘米左右精准贴近
设备权限
●仅用于“触发领券”的简单交互
●不会关联小区门禁卡、公交卡等其他功能
●更无法获取或关联个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通讯记录等敏感信息
相关回应
该设备仅支持手动领取红包或消费券,不会直接扣款针对“碰一下 抢红包”安全吗?会不会泄露信息?电梯广告公司表示,“碰一下”是一项技术,可用于支付,也可用于点餐、领券、开门等。而“碰一下 抢红包”设备功能单一明确,仅支持领取红包或消费券,并非支付设备,不会直接扣款,从源头切断了误扣风险。
该设备的触发条件严格,必须同时满足“手机主动解锁”和“1厘米左右精准贴近”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未解锁的手机或快速掠过感应区,都不会触发响应。只有满足“解锁+精准贴近”的主动操作,且手机已安装相应支付平台APP,才会跳转至领券页面。领券需手动点击完成,否则不会进入下单页面,完全避免了误操作。
电梯广告公司与支付平台联合推出“你敢碰我敢赔”资金保障承诺,如因使用电梯“碰一下”设备导致资金安全问题,将全额赔付。记者了解到,支付平台的微信公众号也曾发表过类似声明。
关于使用该设备是否会导致信息泄露,电梯广告公司解释称,不会泄露个人信息。NFC技术仅作为一种传输通道,类似于蓝牙和WiFi。“碰一下 抢红包”仅用于“触发领券”的简单交互,不会关联小区门禁卡、公交卡等其他功能,更无法获取或关联个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通讯记录等敏感信息。
■律师说法
未经业主同意安装电梯“抢红包”设备合规吗?
律师:属商业广告!物业或企业不能擅自安装
此外,李女士还有一个疑问,小区物业或企业未经业主知情同意,便在电梯里安装“碰一下 抢红包”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本报特邀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从广告性质、安装合规性及收益分配角度进行解读。
王金海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看,该设备通过诱导用户“碰一下”领取红包或优惠券,本质上是一种商业推广活动,符合《广告法》对广告的定义(即“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直接或间接介绍其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因此,其内容若涉及品牌宣传、产品推广或消费引导,应被认定为广告行为,需遵守《广告法》中关于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不得干扰居民生活等规定。
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使用需经业主共同决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若物业公司或企业未经业主知情同意擅自安装具有自动采集业主信息功能的广告终端设备,涉嫌侵犯业主权益。
此外,该设备若涉及收集用户数据(如地理位置、设备信息、业主个人信息),需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应当明确告知用户并取得同意。若未履行告知义务,涉嫌违法收集信息,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电梯广告收益属于利用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该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或广告运营商若未与业主协商收益分配方案,可能构成侵权。业主有权要求公开收益明细并主张分配,必要时可通过业主大会主张权利或由业主代表大会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王金海律师建议,企业及物业方应提前与业主协商,明确安装目的、数据使用规则及收益分配方案,确保程序合法透明。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新兴广告形式的监管,避免技术创新采集业主个人信息成为规避责任的工具。业主若发现权益受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半岛晨报、39度视频
首席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