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龄童牧场研学爬楼梯摔伤骨折
看护老师未能及时察觉伤情
今年5月1日,蒋先生给5岁半儿子报名了“五一牧场趣研学”活动。按照研学机构宣传,该活动无需家长陪同,有老师跟随看护。然而活动当天傍晚,孩子回家后被发现左臂无法自主活动,经医院检查确诊为左肱骨髁上青枝骨折。蒋先生查看了牧场监控视频,画面显示,孩子在攀爬牧场木屋楼梯时不慎踩空导致摔伤。可是,孩子倒地后1分30秒,才有老师上前查看,而老师并未及时察觉伤情。蒋先生质疑,研学机构存在看护失职、应急响应缺失等问题。暑期研学高峰来临,安全保障须放在首位。
事件
5岁男童独自参加研学活动
市民蒋先生的儿子今年5岁半,在父母眼中却已是一名性格独立、懂事坚强的“小男子汉”。经同事推荐,蒋先生加入了一个名为“山野小玩家”的微信群,群里会不定时发布一些研学活动。今年4月15日,群里一则“五一牧场趣研学”的招募通知消息引发他的关注。消息写明,活动时间是5月1日上午9点半至下午4点;活动地点位于青禾教育基地;招募对象是6-12岁儿童;活动费用是368元/人。
他在群内询问,其5岁半的儿子是否符合招募条件。群内工作人员表示,孩子此前独立参加过活动就没问题。于是,蒋先生通过群聊中的小程序给儿子报名了该活动。“孩子年龄比较小,又是在没有家长的陪同下外出,需重点看护。”蒋先生再三叮嘱机构对孩子多加照料。工作人员告诉他,会有老师跟随看护,家长无需担忧。
研学回家发现左臂青枝骨折
5月1日,蒋先生的儿子踏上前往牧场的大巴车。当天下午1点左右,蒋先生收到带队老师发来的信息称,观察到他的儿子“精神不振”可能是困了,计划安排其休息。基于对机构的信任,蒋先生同意该建议。
傍晚儿子回到家中后,蒋先生注意到孩子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询问他哪里不舒服,但儿子没有说话。“他一直挺皮实的,小磕小碰也不会哭闹。”晚上8点,蒋先生的妻子回家后,儿子见到母亲就委屈地大哭起来,母亲心疼地将他搂入怀中安抚,儿子却大呼胳膊痛并躲开。此时,夫妻二人注意到,儿子左臂无力地垂落于身侧,无法完成自主活动。
夫妻二人赶忙将孩子送往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显示孩子左肱骨髁上青枝骨折。蒋先生说,距离意外发生已过去两个月,目前孩子恢复良好,已经拆掉石膏了,但仍需要在家进行日常康复训练。
孩子攀爬木屋楼梯时不慎滚落
孩子究竟是如何受伤的?蒋先生联系了研学机构,要求机构提供孩子活动受伤时的视频资料。视频画面显示,孩子是在攀爬木屋楼梯时不慎踩空从楼梯上滚落。孩子倒地后,过了1分30秒才有老师上前查看。
“这就是你们承诺的看护吗?”蒋先生夫妇很气愤,认为研学机构未能履行其承诺的看护责任,且涉事木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夫妇俩质疑,该机构对活动安全性的评估不足。
蒋先生说,他已与研学机构负责人就孩子受伤的赔偿事宜进行商谈,目前孩子的医药费已进入保险理赔程序。但在机构看护失职的责任认定上,双方存在分歧。蒋先生要求涉事机构就未尽到看护责任的行为道歉,并对研学活动进行整改。
调查
“研学公司”法定代表人暂未接受采访
根据蒋先生妻子收到的电子发票显示,销售方信息一栏写着“大连青禾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字样。记者通过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查询,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注册资本14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金普新区华家街道某地,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
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由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大连青禾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李某某。为核实情况,7月22日,记者多次拨打了登记资料中李某某的手机号码,但无人接听。
此外,记者通过蒋先生报名时获取的联系人微信二维码发送好友申请并获得通过。在表明采访意图后,截至发稿前,对方仍未作出回应。
■律师说法
若安全管理存疏漏 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对此,记者采访了“全国普法为民好榜样”、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
王金海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王金海表示,结合本案例,五岁幼童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涉事研学机构依法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需举证证明其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本案中男童于木屋楼梯处摔落致骨折,机构带队老师在事发时未能及时发现、事故危险区域未设置有效看护、未能及时识别伤情(将骨折疼痛误判为精神不振)、未及时送医检查等事实,综合表明该机构明显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该条规定要求,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对涉及未成年人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排专门人员看管。因此,若经证实研学机构在学员人身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疏漏,则该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直接损失,以及可能构成伤残的残疾补助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其他合理费用。
■相关链接
食物中毒、高空坠落……
研学热背后意外频发
暑期到来,研学活动再迎高峰。区别于传统旅游,研学活动以“集体旅行+集中食宿”为组织形式,核心在于融合研究性学习与旅行体验的校外教育实践。其费用构成虽较复杂,但本质差异在于教育目标优先于娱乐属性,这对组织方的安全责任承担与风险预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研学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并非个案。
●2019年7月,四川内江39名学生在赴京参加研学旅行返程途中出现身体不适,他们在列车上陆续出现拉肚子、呕吐、发烧症状,经卫生部门初步诊断,为细菌性集体食物中毒。据了解,他们在外用完午餐后乘车,晚餐为旅行社准备的方便食品。中国铁路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积极配合相关救治工作。
●2023年5月,浙江衢州某小学11岁学生在研学活动中意外摔伤。他在活动过程中由于实践基地的防护网兜因绳结松脱突然失效,致其高空坠落。经司法鉴定,伤情构成九级伤残。法院最终判定实践基地承担全部损失。
●2025年6月,厦门海沧法院公布一起研学事故赔偿案。一名未成年学员在研学活动自由休息期间,私自进入未纳入课程安排的“气垫滑梯”区域玩耍,结果被弹飞摔成左臂骨折,经鉴定为九级伤残。面对家属35万元索赔,涉事基地以“学员违规擅入”为由拒绝担责。法院审理后,认定基地对非活动区未尽风险预控义务负主要责任,未成年学员未注意安全警示负次要责任。
与此同时,记者搜索发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涉及研学旅游关键词的投诉有20余条,虚假宣传、资质缺失、强制消费及退款欺诈成高发问题。
半岛晨报、39度视频
记者刘宣州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