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院发布12个安居民生典型案例

出租屋甲醛超标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7月23日上午,大连中院召开“心连小案·法护民安之安居民生”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此次发布的十二个典型案例涉及房屋租赁、买卖、装修、物业纠纷等各个民生领域,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本场发布会是“争创‘全省标杆   全国一流’,深入推进大连法院工作‘走前列’系列发布会”第十二场。
        案例一:租赁物危及健康,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郭某与陶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郭某通过中介公司承租陶某房子,合同约定租期一年,并约定出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出租方提供的租赁房屋不符合安全居住条件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郭某向陶某支付了押金及一年的房租。入住不久,郭某满身起红疹,于是委托检测机构对案涉房屋的甲醛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论显示出租屋内甲醛含量明显超标。郭某随即给陶某发送微信告知其出租房屋甲醛超标,要求退租,并实际搬离。因陶某拒绝退还剩余租金,郭某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郭某搬离房屋日为双方合同解除日,并以此计算陶某应退返租金金额,同时判令退还押金。
        案例二:出卖人未披露房屋噪声瑕疵应向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林某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林某全款购买了王某的房屋,入住后发现房屋内有不明噪音,严重影响居住生活。经林某多次测量,认为该噪音远远高于相关规范的要求,于是向法院诉请王某赔偿为消除噪音而产生的费用。经查,房屋噪音来源于自来水二次加压泵房产生的低频震动,林某申请鉴定噪音的源头、各时间段及各房屋的噪音数值是否超标以及消音改造所需花费的金额。林某申请的鉴定事项,经咨询全国的几十家鉴定机构,答复均是存在技术困难,难以得出准确的鉴定结论。
        法院化解:经法院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由王某向林某赔偿2万元。
        案例三: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徐某诉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徐某购买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屋,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入户门为内开。房屋交付后,徐某发现入户门实际为外开且与邻居入户门呈90度角相连。由于双方共用的入户处面积狭窄,导致入户门相互碰撞严重,形成通行障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徐某虽多次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但该公司均拒绝整改。故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入户门碰撞问题以及过道狭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照案涉房屋总价值的10%进行赔偿。
        法院判决:某房地产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徐某购买的案涉房屋的入户门由外开改为内开。
        案例四:装修公司无故停工,施工进度举证困难,法院现场破解争议难题
        ——徐某诉某装饰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徐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室内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徐某预付部分装修款,某装饰公司按合同约定日期进场施工。施工一个月后开始出现停工情况,经徐某多次催促无果,徐某向某装饰公司发出申请解除合同情况说明。装修停工两个月后,徐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装修合同,并要求返还预付款及支付违约金。因双方对施工量争执不下,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案涉房屋现场逐一核对确认。
        法院判决:解除装修合同;某装饰公司扣除已完工部分装修款后退还徐某剩余装修款并承担违约金。
        案例五:装修公司对装修工程应承担保修义务
        ——王某诉某装饰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某装饰公司为王某装修,施工完毕后将房屋交付王某验收,并附《装修工程保修卡》明确验收日期及保修期。王某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墙面渗水、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多次要求维修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某装饰公司履行保修义务,对房屋进行维修;后又变更为要求某装饰公司承担维修费用。
        法院化解:法院组织双方到现场核对装修质量问题,经法院释法明理,某装饰公司立即维修,后通过法院组织的现场验收,王某予以认可并撤回起诉。
        案例六:“两级法院联动+物业、业委会协同+执行前置”实质化解涉燃气民生纠纷
        ——6户业主与开发商、某燃气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某小区已接通燃气,但小区2号楼21层以上6户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入住15年始终未能开通燃气。原因是开发商在设计建设之初将每十层设置的燃气转换阀置于房屋墙体内部,2号楼21楼业主担心破坏装修,不配合开阀。6户业主担心与邻居打官司不利于团结,遂以开发商为被告诉请其开通燃气,并赔偿违约损失。一审法院认定导致6户业主无法开通燃气的原因与开发商无关,驳回6户业主诉讼请求。6户业主提起上诉。同时,开发商另行以自己在相关楼层还有房屋未出售、以业主身份将21楼业主诉至一审法院,要求配合开阀,排除妨碍。
        法院化解:二审法院联合一审法院到物业公司及业委会充分了解情况,分别做各方业主工作,对两案合并开展调解。在多轮释法明理取得21楼业主同意后,法院协调组织实施破拆开阀工作。最终,迟到15年的燃气终于开通,21楼业主与开发商达成和解,楼上6户业主均撤回一审起诉。
        案例七:以司法建议促进物业服务方全面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
        ——朱某诉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朱某系案涉小区业主,从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处购买车位。朱某欲在其自有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设施。因个人申请安装充电桩需要提供物业公司允许施工的相关证明,但某物业公司以案涉小区防火区面积未达到《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拒绝出具同意证明。
        法院判决:对于业主安装充电桩问题,某物业公司负有配合义务。遂判决某物业公司出具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
        案例八:物业公司不得因前业主欠费限制新业主合法权益
        ——王某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案
        案情简介:王某拟对新购买二手房进行装修,物业管理公司以该房屋前房主欠付物业费为由拒绝为王某打开出入小区的道闸杆,并禁止王某及其工人使用小区电梯。经多次协商无果,王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物业管理公司排除妨害并赔礼道歉。
        法院判决: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得阻碍王某及其安排的装修工人、车辆正常出入小区,不得阻碍王某使用通往该房屋的电梯和货梯。
        案例九:业主个人诉请物业服务方履行共有部分管理义务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王某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某小区业主大会与某物业签订《某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某物业对小区公共设施(含健身器材)进行维修、养护及管理。王某系该小区业主,主张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王某以个人名义起诉,请求判令某物业履行合同义务,对健身器材进行维修、养护。
        法院裁定:本案本质是业主个人对共有部分管理事务的监督,而非专有权益受损。本案并非王某因自己专属部分的合法权益被侵犯而提起的诉讼,以个人名义起诉共有部分管理问题,实质是代行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职能,以个人名义起诉共有部分管理事项超出了其诉讼权利范围,遂裁定驳回王某的起诉。
        案例十: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怠于履行交接义务,其超期服务费用请求权受限
        ——某奇物业公司诉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某奇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至2035年7月。2022年3月,该小区业委会通知解聘某奇物业公司,并于同年3月22日与某兴物业公司签订新物业服务合同。某奇物业公司怠于交接并拖延服务至2023年5月31日撤离。徐某系该小区业主。现某奇物业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徐某支付2021年12月6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及电梯费。徐某认为某奇物业公司已被解聘,无权收取通知解聘后的物业费。
        法院判决:某奇物业公司在交接期间实际提供服务,业主应支付合理费用。但因某奇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怠于交接超出合理期限,故法院判决对合理交接期限后的物业费予以酌减。
        案例十一:公共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某小区业委会诉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某小区业委会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其中约定,除规划车位之外,利用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改造成的车位及停车场外共用部位设施(如小卖店和经营用房)经营收益归业主共有,用于补充物业费及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对小区业主共有部分实际经营并产生收益。后业委会要求某物业公司返还公共收益被拒,故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经法院审查确定物业公司合理经营管理成本后,判令某物业公司将剩余收益返还给某小区业委会。
        案例十二:法院已对业主撤销权之诉作出生效判决,其他业主以同一事实与理由提起业主撤销权之诉构成重复诉讼,应驳回起诉
        ——李某、张某分别诉某小区业委会业主撤销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某小区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对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入驻小区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相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决议。决议作出后,业主李某、张某以业主大会参与表决面积不足法定标准、业委会组织的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程序不合法为由,分别以小区业委会为被告提起业主撤销权之诉。
        法院裁判:经法院查实,业主大会参与表决面积达到法定标准,表决程序合法,故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生效后,法院认为张某为同一小区业主基于同一事实与理由起诉,构成重复诉讼,裁定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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