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装修公司安灯具,工人受伤房主担责?
法院判决三方过错划分;房主未尽审核施工资质责任
近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装修工人摔伤索赔案件。市民张明家装修收尾时,工人田山在安装灯具时不慎摔伤,因赔偿问题将房主和装修公司前经理李利告上法庭。法院认定三方均有过错,判决李利承担40%责任,张明担责30%,田山自身过错占30%。律师提醒,家庭装修应选择正规资质企业,避免安全隐患。
装修工人摔伤,责任归属各执一词
据悉,市民张明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书面的装修合同,该公司经理李利带领装修工人为张明家装修,工程基本完毕。张明再次联系李利安排工人到家中安装照明灯具,双方约定每天人工费450元,由张明支付给李利,李利负责找人上门安装。随后,李利安排了包括田山在内的两名装修工人前往张明家进行灯具安装。去年7月27日,在安装过程中,田山不慎踩空,从架子上摔落,导致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
事故发生后,李利与田山结清了工钱。田山希望获得额外赔偿,但李利表示,田山只是自己介绍给房主张明的,安装灯具并非装修公司承揽的工作,因此田山的实际雇主应当是张明,相关赔偿应由张明承担。然而,张明认为,自己已将装修工程发包给装修公司,安装灯具是装修工程的收尾工作,理应由装修公司负责。他对被认定为雇主表示不解,并建议田山向装修公司索赔,自己愿意提供协助。李利则辩称,装修公司已经注销,自己也不再担任经理,只是一个普通个人。
工人起诉索赔,法院委托伤情鉴定
无奈之下,田山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将房主张明和装修公司经理李利起诉至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二人连带赔偿其损失。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田山的伤情进行评估。鉴定结论显示,田山不构成伤残,但其住院治疗和用药合理,伤后误工时限为180天,护理时限为60天,营养时限为90天。
法院经审理认为,田山经李利介绍前往张明家中安装灯具,而张明之所以联系李利安排工人,是因为装修公司此前承揽了其家装工程,安装灯具属于装修工程的收尾工作。张明并不认识田山,也未直接向其支付工资。尽管装修公司已注销,但田山的安装工作仍属于李利承揽的装修工程的一部分。因此,田山与李利之间形成雇佣关系,而李利与张明之间属于承揽关系。田山在张明家安装灯具,是为李利提供劳务。
三方过错划分,雇主与房主均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中,田山在安装灯具时从高处坠落受伤,李利作为雇主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同时,田山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具有相关从业经验,应当意识到高空作业的危险性,但其在未配备安全设备的情况下冒险作业,对自身安全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30%的责任。此外,张明在装修公司已注销的情况下,未审核李利的施工资质,将工程交给无资质的个人完成,存在选任过错,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张明赔偿田山2.1万余元,李利赔偿田山2.9万余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律师说法
装修应找正规公司安全施工不可忽视
王金海律师指出,家庭装修看似简单,实则涉及高空作业、水电改造等专业环节。无资质人员施工不仅难以保证质量,还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正规装修公司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并通过规范管理降低施工风险。
他特别提醒市民,在进行家电安装或水电改造时,务必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装修企业,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勿因贪图便宜选择无资质的个人施工。若购买电器,应要求生产厂家负责安装,避免随意找路边工人上门作业,以确保安全和质量。
半岛晨报、39度视频
首席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