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整治提升肉制品小作坊
9月底前实现全覆盖
100多平的肉制品小作坊,亮证经营、设置专间、卫生规范,“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肉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组织相关人员到高新区韩秀芹食品加工坊现场观摩整治提升情况。据悉,到今年9月底前,全市将实现肉制品小作坊整治提升100%全覆盖。
现场:加工区专间设置,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在位于高新区凌水路的韩秀芹食品加工坊,跨过门口的挡鼠板,侧墙上的公示板明示着营业执照、小作坊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承诺书等相关信息。走进加工区,辅料间、生肉加工间、熟食加工间、食品晾凉间、生肉冷冻库等专间独立设置,一应俱全,从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卫生到成品的质量检测,每个环节都按照要求规范,防止生熟交叉污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该加工坊还在辅料间专门设置了食品添加剂专用柜,专人专柜专锁存放管理,进货台账、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环节做得也很细致。
“在小作坊的提升过程中,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指导我如何对每一批食材的供应商资质、检验报告等认真查看,如何对店里食品添加剂规范管理,如何在肉制品加工时避免交叉污染……”该小作坊经营者表示,在监管人员的指导下,自己的肉制品加工坊得到了整体提升,今后还将继续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
推进:9月底前全市肉制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全覆盖
作为办好民生实事的重要举措,今年3月以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以“严监管、细服务”为原则,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扎实开展肉制品小作坊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要求肉制品小作坊做到“三规范三严禁、四查四记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其中,三规范三严禁包括:规范原料进货查验,严禁采购来源不明;规范食品添加剂合规性,严禁违规添加使用;规范生产加工条件,严禁发生交叉污染。四查包括:公示明示、加工环境、产品检验、标签标识。四记录包括:原料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产品销售记录、日常管控记录。
市场监管部门在对肉制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未公示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已要求小作坊业户立即改正。
我市共有肉制品小作坊127家,主要分布在甘井子、金普、旅顺、瓦房店等县区,产品以酱卤肉和熏烧烤肉为主,目前已有超过10%的肉制品小作坊完成规范化整治提升。根据工作部署,到今年9月底前,全市将实现肉制品小作坊整治提升100%全覆盖。
■提醒
“两超”使用食品添加剂最高罚2000元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监管人员张乔玮提醒,肉制品小作坊在生产经营中要做好进货查验记录。除了采购的票据外,对于肉类原料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生猪产品要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进口肉类还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来源不明的肉类。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依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
要依照国标规定,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做好使用记录。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依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罚款。
小作坊的产品以散装为主。散装食品要标明食品名称、小作坊名称、许可证编号、生产加工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联系方式等内容。小作坊预包装食品还要标明配料表、净含量,同时标注“小作坊食品”字样。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法依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对提升改造后的肉制品小作坊开展全覆盖抽检监测,坚决杜绝原料采购把关不严、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生产卫生不达标等问题,保障百姓吃得放心、消费安心。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