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见义勇为范畴

为国内首次!设立五级奖励体系,让善举“有荣誉、得实惠”


        如果你不负有法定约定义务,当发现电力杆塔倾斜、导线断股、变压器着火冒烟或漏电等潜在隐患,当发现违规用电、窃电等非法用电行为,当发现有人在高压线保护区内钓鱼、烧荒、建设或种植危及安全植物,主动报告、制止或协助抢险,均可申报见义勇为认定,最高能享受与省级见义勇为同等待遇。
        4月23日,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印发《加强电力设施保护见义勇为认定奖励工作方案》,同步发布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这是国内首次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见义勇为范畴。“电力基础设施不断扩展,电网规模日益庞大,面临的安全风险也日益复杂多样。电缆盗割、设备破坏、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问题,不仅直接威胁到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也影响到千家万户的用电保障,甚至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国网辽宁电力总工程师洪鹤说。
        据统计,近五年来,全省因擅自接线窃电、漂浮物缠绕、外力破坏等隐患导致的电网跳闸事件超400起,查处盗窃电能案件万余件,仅靠企业一方的力量难以全面防控。与之对应的是,2024年全省涉电公共安全事件中,群众主动报告的占比已达18%。
        据悉,今后在电力设施保护行为发生后60个工作日内,相关人员可向发生地县级电力部门申报确认。在奖励方面,电力设施保护见义勇为设立“鼓励贡献奖”“一般贡献奖”“较大贡献奖”“重大贡献奖”和“特别重大贡献奖”五级奖励体系,给予“精神+物质”的双重激励,让善举“有荣誉、得实惠”。奖励体系包含荣誉证书、媒体公示等精神褒奖,以及根据贡献度形成的分级物质奖励,最高可享受与省级见义勇为同等待遇。
        目前全省14市供电公司同步开通24小时护电见义勇为专线,接入供电服务指挥中心,依托“电力大数据+基层网格”,确保每一起护电义举都能及时响应、规范认定,将电力设施保护从“企业独奏”转化为“社会合唱”。   据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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