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道里出现“公积金提取”野广告

业内人士:系违规套取公积金;律师:将面临多重风险


        3月30日,家住中山区秀月街的张先生在小区的楼道里,发现了用黑色油漆喷涂的野广告,上面有“公积金提取”字样,并附有联系电话和微信号。他觉得这些广告不仅破坏环境,其合规性也可能存在问题。记者调查发现,所谓代办提取公积金业务的中介机构通过虚构房屋租赁备案等方式套取公积金,且需要收取一定额度的手续费。对此,律师表示,市民切勿相信广告内容,以免上当受骗,提取公积金应通过正规途径办理。
        居民反映
        楼道出现“公积金提取”野广告
        3月30日,家住中山区秀月街的张先生发现,在小区的楼道里,出现了一种用黑色油漆喷涂的野广告,上面有“公积金提取”的字样,并附有联系电话和微信号。“原本整洁的墙面,好几处被喷上了广告,环境都被破坏了。”张先生提出了疑问,这种“公积金提取”野广告,靠谱吗?
        记者在社交媒体搜索发现,至少有3家中介机构以“公积金提现咨询”一站式服务、“公积金提取快速到账”等词条为封面,诱导缴存人填写工作状态、姓名、手机号、公积金额度等个人信息。记者了解到,填写完预约信息后,这些机构会有专人联系,自称可以帮忙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
        严禁违规套取公积金
        公积金仅限于购房、租房、偿还房贷、退休等法定情形提取。任何通过伪造材料、虚构事实、勾结中介等方式提取的行为,均属违法。
        行为人或面临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个人失信等多重风险。
        记者调查   违规套取公积金成为一门生意
        那么,中介机构是怎么代办提取公积金的呢?记者虚设了一个90后单身职工的身份,无购房打算,想将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个人消费,并以此身份展开采访。首先,根据张先生所提供图片,记者拨打了图中的联系电话。“您一年内没提取过公积金吧?可以带着身份证,我们线下碰面,钱款5分钟就能到账!”男子在确认记者公积金账户有4万元余额后,给出提取方案。他表示可以用租房名义提现,每年只能办一次,能提21600元公积金,到账后付1500元服务费。当记者询问大额提取方式时,男子表示,需要有10万元以上公积金额度才可以。“需要给你名下过户一套房子,你提出来钱后,我们再把房子过走。”他表示,这种提取方式收取的税费就要3万元以上,提取金额低于10万元操作不了。
        3月31日下午,记者以同样的身份又随机选取了一家中介机构。记者在社交媒体平台跳转的页面中填写了“预约信息”后,进行了调查采访。“你可以添加我的微信,一年内没有提取过公积金的话,可以把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公积金截图发给我,今天你就能全额提现。”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若想取4万元的额度,针对35岁以下人员,可以采取虚构房屋租赁备案的方式。“备案的房子是租房不是过户购房,具体操作可以见面后详细说。”工作人员说,提取4万元,需要约6000元手续费。
        当记者问到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是否有隐患时,该工作人员称,“没有任何隐患,操作方式完全合法,对未来不产生任何影响。”
        
    ■相关案例
        骗提公积金,两名职工被处罚
        2023年12月,上海黄浦警方破获一起以“提公积金”小广告为幌子的非法高利放贷案件。犯罪团伙以“内部渠道”“当天放款”为诱饵,诱导客户咨询。申请人当场收到的资金是犯罪团伙的垫资款,扣除高额手续费后,团伙成员会在申请人手机上代为操作提取公积金,扣押银行卡,到期提现,并要求申请人签下借条。该团伙从2022年初经营至今,非法经营高利贷业务,年化利率高达50%以上,涉案资金达千万元。最终,以房某和陈某为首的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4年5月7日,南昌市某单位职工李某,妄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公积金,使用伪造的银行还款明细等材料申请骗提住房公积金。无独有偶,同年7月21日,另一名单位职工李某某也动起了歪脑筋,使用伪造的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中发现了他们的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限制上述职工五年内不得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同时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纪检,并将线索报送公安部门。最终,公安部门对两名职工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律师说法
        违规提取不可取,将面临多重风险
        通过房产交易作假,伪造租房、购房材料提取公积金的行为是否合法?记者就此情况采访了“全国普法为民好榜样”、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王金海表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公积金是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的长期储金,仅限于购房、租房、偿还房贷、退休等法定情形提取。任何通过伪造材料、虚构事实、勾结中介等方式提取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人或面临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个人失信等多重风险。
        “中介在骗套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不仅可能由自己实施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等违法行为,更可能以职工的名义实施上述行为。”王金海说,即使职工本人不知情,若默许中介使用本人信息伪造材料,仍可能被认定为“共犯”,职工和代办中介人员将面临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风险。
        王金海提醒,中介通常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等敏感信息,可能被用于洗钱、网贷等非法活动,甚至导致“被负债”。所谓的“无痕操作”实为谎言,公积金中心通过大数据核验可追溯虚假材料来源,资金最终将被强制追回。而骗提公积金的行为会被记为失信行为记入账户;如果逾期不退回,则拒不退回的行为将被列为严重失信行为记入职工个人的信用记录,职工个人也将受到多部门的联合惩戒。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刘宣州禾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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