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调整主城区交通限行措施
将于4月20日对外发布,现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我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大连市公安局拟计划于2025年4月20日对外发布《大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下称《通告》)。3月31日,大连市公安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大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关于部分车型限行规定
关于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限行规定
明确“黄牌”等车辆限行的3种情形;“蓝牌”等车辆限行的2种情形。一般情况下,“黄牌”等车辆夜间时段不限行;“蓝牌”等车辆白天和夜间时段、周末双休日和节假日早晚高峰时段不限行。明确货车等车辆在5处主干路、2处广场、东北快速路以及高架(立交)桥限行;危险货物运输等5种车辆和畜力车在“限行区域”、东北快速路以及隧道、高架(立交)桥限行;新能源中型及以下货车除遵守相关规定外不限行。明确环卫等相关作业车除遵守相关规定外重污染及恶劣天气不限行;应急抢险救援车辆和“皮卡车”不限行;三种限行类型车辆在限行时间段确需在“限行区域”出行的,可申领电子通行码和申领“二维码”上路行驶时须遵守相关规定。
关于摩托车限行规定
明确所有摩托车在5处主干路、2处广场、东北快速路、“部分隧道”以及高架(立交)桥限行。
关于大连湾海底隧道限行规定
明确了货车等8种类型车辆和畜力车以及行人禁行。
关于旅游季部分路段交通调流规定
分别制定发布滨海西路实施单双号调流和“港东五街”打卡点实施临时调流的交通管控措施,其中,滨海西路的交通调流管控措施已沿用多年,为减少公共资源占用,此次合并发布;“港东五街”实施临时调流管控为今年根据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形势变化而新增加的交通管控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港东五街”打卡点及周边交通情形,实施临时交通调流管控。
关于有关说明
明确《通告》限行规定与道路交通标识不一致的,以现场交通标识为准;对违反《通告》的依法处罚;《通告》实施日期等。另外,明确“三大项”术语解释内容。其中,“高架(立交)桥”限行除包括16处外,还包括在“高架(立交)桥”上桥口或匝道桥上桥口的前端(龙门架),设置有货车等汽车禁行、限高或限重上桥的交通标志。
新通告较往年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此次《通告》与往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变化① 整合通告内容
将往年的货车、摩托车限行通告与旅游季的滨海路单双号通告整合后一并发布,并在今年新增了“港东五街”的交通调流管控措施。
变化② 优化限行路段
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将以往货车、摩托车全天禁行的“滨海路(全程)”优化调整为“滨海东路的石槽至迎宾路、滨海中路的燕窝岭至北大桥、滨海西路的国宝桥环岛至国际金融会议中心”,进一步缩小了限行范围。
变化③ 调整“高架(立交)桥”限行措施
为切实消除道路交通隐患,将去年的“黄牌货车”在“高架(立交)桥”限行调整为“所有货车”在“高架(立交)桥”限行。
变化④ 优化摩托车限行范围
为进一步便利群众出行,悬挂我市号牌的摩托车不再区分车辆登记注册地,除5处主干路、2处广场、东北快速路、“部分隧道”以及高架(立交)桥外,其余路段均可通行。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根据《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第三十二条,悬挂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不得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旅顺口区城市建成区道路上行驶。
公示期截至4月14日
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大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l.gov.cn)
请将有关意见建议发送到电子邮箱:dljj_csps@126.com
公示期: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4日
联系人:姜警官 联系电话:86766760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