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班换地址离家远 欲退费陷纠纷

按课时退费还是按月退费?双方各执一词


        事件   换址上课离家远要求退费
        市民胡女士家住中山区港湾广场附近,2023年7月,她给女儿找到一家在西岗区一二九街附近上课的艺术体操培训机构,交付4800元报了课,每周三、周日固定上课。2023年11月,因为感觉孩子上课效果不错,且培训机构表示往后要涨价但老会员可维持原价,胡女士又向培训机构交付了4800元。
        此后的上课过程中,培训机构换过两次场地,胡女士也都带着孩子去上课。2024年11月22日,培训机构在会员群中通知家长,因为天气降温场馆太冷暂时停课,等待通知前往新场馆上课;12月6日,培训机构告知家长,新场馆位于沙河口区大庆街附近。“新场馆距离我家太远,交通也不方便,没有直达的公交地铁,所以只能退费了。”胡女士说。
        因为上课地址搬到了离家太远的位置,市民胡女士找到了这家女儿上课的艺术体操培训机构要求退款。然而,此前交费与退费方式是双方口头约定的,现在胡女士希望按照未上的课时计费退款,培训机构则表示要按月退费,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纠纷   口头约定成了“糊涂账”
        2024年12月10日,胡女士联系培训机构要求退费,但在退费金额上双方产生了分歧。胡女士表示,当初交费时双方口头约定按课时计费,每节课50元,胡女士自己统计未上的课时共计97节,应退费4850元;培训机构则表示4800元是一年的费用,退费方式是按月退费,每月400元,不足一月按一个月计算,胡女士的女儿还有6个月的课程没上,应退费用为2400元。
        对此,胡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当时是朋友介绍来的,出于信任就口头约定了如何付款退款,现在改口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而且上课期间还有因为培训机构更换场地等原因导致的停课,这些课时也不退费不合理。”胡女士表示,目前已在收集证据,不排除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查   协议无法确定该如何退费
        2月12日,记者拨打了胡女士提供的艺术体操培训机构负责人的电话,但无人接听,记者随后发送短信表明记者身份和采访要求。当天下午,有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记者,表示会将记者的采访要求记录并转达。截至发稿前,记者没有收到正式回复。
        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胡女士曾和培训机构签过一份课程协议。协议中表示存在两种收费方式,分别为按课时收费和按时间收费,还约定了相对应的退费办法。如果是按课时收费,退费时已划课时小于等于课时总数三分之一,按三分之一扣除,剩余部分退费;退费时已划课时大于课时总数三分之一,小于等于一半,按一半扣除,剩余部分退费。如果是按时间收费,退费时按整月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整月计算),已上月份数小于等于总时长三分之一,按三分之一扣除,剩余部分退费;已上月份数大于总时长三分之一,小于等于一半,按一半扣除,剩余部分退费;已上月份数大于总时长一半不予退费。然而,协议中并未说明胡女士是按课时交费还是按时间交费,也没有课时或时长的具体价格,因此无法凭借协议确定培训机构究竟该如何退费,退费金额如何计算。
        
    ■律师说法
        预付式消费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对此,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李鑫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李鑫表示,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出现争议,取证维权较为困难,因此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时,勿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应该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细化约定服务内容,特别关注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并妥善保留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毕崇来
        实习生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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