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领域反垄断指南出台
设“红绿灯”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记者日前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出台,针对药品领域突出垄断问题,进一步细化垄断行为在药品领域的表现、执法原则及认定标准等。
针对药品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指南列举了药品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常见表现形式,特别是对层层加价不当推高药品价格、延迟或者停止药品供货获得不当竞争优势等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在药品经营者集中审查方面,明确部分经营者未达申报标准但有竞争影响的,可以要求经营者申报。
指南一方面明确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不配合反垄断调查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另一方面细化豁免制度、宽大制度的适用条件,并结合药品领域具体实践列举了不构成垄断行为的若干情形,设置“红绿灯”,明确行为界线,有效规范药品领域经营者行为。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