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火警 旅顺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10月19日11时许,家住旅顺口区的男子于某某,在家中编造火情多次拨打119火警电话,接通电话匆匆讲几句便挂断电话。接警人员担心报警人遇到危险,多次回拨电话。“这名男子打通119后,只说‘着火了’便挂断电话,前后打了好几遍。我们回拨过去,对方要么不接,接通后要么说铁山街道着火了,要么说开发区着火了。”
        旅顺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接警人员联系属地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最后找到报警人于某某,于某某对谎报火警情况供认不讳。公安机关认定该男子行为构成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于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119”火警电话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线,谎报火警、占用火警电话资源行为极有可能延误救援造成巨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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