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安交警曝光车窗抛物违法行为

“有奖抓拍 车窗抛物”活动收到有效举报39个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车窗拋物,抛掉的不光是垃圾,还有道路的安全和城市的文明。今年9月24日,市文明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连半岛车事儿等联合开展“有奖抓拍   车窗抛物”活动,得到市民朋友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截至10月17日,累计收到群众举报线索80余个,有效举报39个,奖励21人。此次活动将持续至11月30日。
        近期,大连公安交警支队将部分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曝光。大连公安交警提醒,举报资料须是合法获取的原始资料,能清晰地记录车窗抛物的车辆号牌、外观,并注明拍摄的时间、地点,举报者的姓名、电话。交警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会及时告知举报人,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同一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对最先发送的举报人进行奖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报无效,不予奖励:举报内容已被交警部门查处的;采取不正当方式编造违法事实举报;以匿名方式举报不能证实举报人真实身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用情形。有效举报经审核后,交警大队将集中通知领奖时间。
        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媒体进行曝光警示。
        举报方式:市民将车窗抛物有效视频或图片发送至dalianjiao-j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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