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海游泳被蜇伤捞起“海蜇”做晚餐

专家:是一种大型水母沙蜇,可食用


        7月31日下午,市民刘先生和家人到瓦房店市西中岛海边游玩,在游泳时,刘先生的腿部被“海蜇”蜇伤。事后,刘先生一家用渔网将“海蜇”捞出,做成菜吃掉了。专家辨认后表示,蜇伤刘先生的其实是一种大型水母沙蜇,可食用。
        事件:
        游泳时左腿突然肿痛
        7月31日下午两点左右,市民刘先生和家人驾车来到瓦房店市西中岛附近海边游玩。“当时在距离岸边不远处的海里游泳,突然感到左腿又麻又痛。”刘先生说,他低头一看,发现旁边趴着一只巨大的“海蜇”,吓了一跳,随后他赶快游上岸。“此时发现左腿皮肤上已经出现线状排列的红斑、丘疹,赶快用毛巾擦了擦。”刘先生表示,正好他们一家来的时候带了渔网,就把那只“海蜇”给捞了出来,晚饭的时候做成菜吃了。目前,刘先生经就医医治,已无大碍。
        根据刘先生拍摄的照片,记者看到,这只蜇伤刘先生的“海蜇”体型较大,直径大约在1米。其外观如同蘑菇,顶部隆起,呈半球形,表面光滑,整体呈乳白色半透明状。
        专家:
        伤人生物为沙蜇,可食用
        刘先生一家将伤人“凶手”吃掉,虽然解气,但是否妥当呢?记者就此采访了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孙明。经过照片辨认,孙明表示蜇伤刘先生的其实是沙蜇。沙蜇主要分布在近岸海域,其体型较大,直径可超过1米,体重可达上百斤。和海蜇一样,沙蜇的口腕部长了很多丝状的触手,捕食或者防御敌害的时候,它们会将触手上的有毒细胞刺入食物或敌人的体内,造成对手麻痹、疼痛甚至死亡。
        孙明表示,沙蜇可以食用,但食用时必须要谨慎处理,要仔细去除其有毒腺的口腕部位,确保处理干净。同时在购买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来源、新鲜且无异味的沙蜇。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见习记者林川渼(报料人:惠女士;线索费:70元)本报有奖报料热线:824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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