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层楼高空作业 业主砍断安全绳

好在有安全员阻拦工人未出事 网友质疑:算不算谋杀?


        6月30日,重庆一小区工人在高空作业时安全绳被业主砍断。
        高空作业工人刘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外墙瓷砖大面积脱落,需要清理恢复,一业主占用楼顶建了一个花园,施工时可能损坏了一些花草,由此跟业主产生了矛盾,遭到业主阻拦。该业主直接用铲子将安全绳的副绳砍成三段,旁边有四名工人挂着在作业,楼栋有32层110米高,好在有安全员在楼顶看守及时阻拦,工人们都没事。
        刘先生称,事后该业主意识到自己错误,在民警协调下同意赔偿和解。
        网友质疑
        这算蓄意谋杀吧?不追责吗?
        对于此事,不少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质疑,这不应该追刑责吗?
        @这不是杀人未遂吗?不是刑事犯罪?刑事犯罪也能调解?
        @必须追究该业主的刑事责任,不管如何,视工人生命为儿戏,就是在故意犯罪!
        @为什么要和解?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砍断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绳,就是犯罪。
        新闻延伸
        类似案例之前也发生过
        2018年4月7日,被告人周某某在某小区楼顶阳台使用切割机前,明知被害人尹某等人正在进行高空作业,仍在原地启动切割机打磨铝合金管,致使尹某使用的安全绳被切割机割断而坠楼受伤。
        经鉴定,尹某伤势程度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因疏忽大意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害人已获得部分经济赔偿等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律分析
        涉嫌故意伤害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工人正在高空作业,有人砍断安全绳副绳,虽然没有造成后果,但网友感觉性质恶劣,此事是否能够上刑事案件呢?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赵良善说,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中,需要先区分行为人主观上的意图,如果欲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但实际却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实施任何伤害行为,也可以认为是故意伤害罪未遂。具体到本案,该业主因对工人施工时损坏了其楼顶花草而心存怨恨,明知工人在高空作业,仍置他人的安全于不顾,该业主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未遂。
        赵良善介绍,依据《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可以对该业主比照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华商报、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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