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打造1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3年左右逐步建成或达到二级综合医院能力标准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日前,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大连市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县域诊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涉农区市县,以中心乡镇卫生院为依托,着力打造15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辐射周边乡镇,逐步建成或达到二级综合医院能力标准,分担城市大医院就诊压力。《实施方案》提出,以区市县为单位,按照每10万—20万农村常住人口或可辐射周边2—4个乡镇设1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的标准,拟在庄河市建设4个,普兰店区建设3个,瓦房店市建设4个,金普新区建设2个,旅顺口区建设1个,长海县整体按照1个建设。对于其他乡镇卫生院,各地区要根据卫生院建设情况、居民医疗需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做好统筹规划。应保留的保留,可由辐射范围内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资源,重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等工作;应合并的合并,应转型的转型,并妥善做好人员的安置工作。
        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同时承担应急救治、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应在3000平方米以上,设置50张以上床位,能够开展一、二级常规手术,按照标准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在科室设置、诊疗范围等方面参照二级医疗机构管理,开放三级手术,突出中医特色,全面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拓展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信息化医疗管理系统,与县级或以上医院开展远程医疗,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辐射偏远或独立岛屿的次中心应能提供助产技术服务。
        市政府网站同时发布了《大连市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共包括规划设置、功能定位、基本服务、科室设置、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组织管理等9大项40条内容,为我市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提供了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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