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女子高铁拒绝换座遭3人殴打”相关话题词频上热搜。9月14日,在太原南到天津西的G2610高铁上,一女子拒绝一名男子调换座位的要求,对方事后多次对其座椅进行敲打。当事人聂女士称自己提醒后,遭到对方3人的辱骂及殴打。
警情通报引发网友质疑
对于该警情通报,不少网友提出质疑。
质疑点一是警方通报对事件的描述。就警方的通报看,对事情的起因提法为“因琐事发生口角”,没有提及“换座被拒绝,事后敲打座椅”一事。对于当事人聂女士称,遭到了对方3人的辱骂及殴打。警方通报只提及了旅客田某某、张某某夫妻二人参与冲突。对双方冲突警方并未定性为“殴打”,而是指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双方身体均有不同程度手抓伤痕”。
质疑点二是关于“霸座”行为。有网友称,男子先占别人座位后提出换座,被拒后采取敲打等行为,就是“霸座”行为。但此行为的定性,有待相关部门认定。
质疑点三是该事件是否会被认定为“互殴”。今年五一期间,“女子高铁被掌掴,警方定性为互殴”事件曾引发高度关注。当事女子发布视频称,自己假期乘坐高铁时,被后座熊孩子多次撞椅背,尝试制止却被熊孩子家人辱骂掌掴,双方当事人去成都铁路警方调解时,警方因“互相用手殴打对方”,依法对该女子处以罚款200元,对孩子家长处以罚款500元。当时,网友对“还手成了互殴”的认定感到不解,同时,也有网友提出如果被打该如何应对等疑问。
不过,该通报只是警方根据目前的情况做的初步通报,真相亟待澄清。目前,铁路公安已经介入调查。关于该事情的起因、经过和处理结果,得尽快有个说法,而且要说得明白。如果是霸座不成反而打人,那必须依法严处,决不纵容姑息。
高铁霸座打人均属违法
就法律层面看,高铁霸座、打人行为均属违法。
高铁上霸座的人,其行为违反了两层法律关系:一是违反和铁路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即应根据所购买的车票“对号入座”;二是侵犯了被霸座旅客的使用权,导致其他旅客有票而不能入座。霸座者的行为不仅构成违约,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民法层面,既违约,又侵权),而且还扰乱了公共场所的交通秩序,(在行政法层面)属于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多次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均将霸座行为,归入寻衅滋事的处置范围内,将其定性为危害运输秩序和运行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有律师认为,如果聂女士属于被殴打,即便没有伤残鉴定(公安机关)也可进行行政处罚。在当前情况下,当事人可就自身损害向打人者进行索赔,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被打当事人伤情较轻,打人者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伤害轻微的,可能面临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均将霸座行为,归入寻衅滋事的处置范围内,将其定性为危害运输秩序和运行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纵深
高铁霸座为何屡禁不止?违法成本过低所致
坐火车需凭票乘坐,对号入座,是连孩子都知道的常识。霸座者明知故犯,本身说明其无视社会规则,公德意识、法律意识淡薄。
霸座现象屡禁不止,根本原因还在于霸座的违法成本过低,执法部门对霸座的惩罚力度太轻。人民法院报曾发文指出,高铁不是法律真空地带,霸座现象须依法严惩。因为法律尊严被挑战,社会规则被动摇。
在高铁上乘客遭遇扭打、撕扯等暴力行为,一般情况下受伤不重,很少能达到故意伤害的犯罪起刑标准,多数以警告、罚款、治安拘留了结,并且极少出现一方殴打、另一方不还手的情况。
针对今年五一期间的女子高铁被掌掴事件,司法部官微“中国普法”曾发声称,要正确厘清正当防卫与互殴的界线。
有学者指出,有关机关“各打五十大板”与过于注重和解的办案思维,或许合法,但绝对不合理。适度反击不属于互殴,不应给予反击者处罚。该事件的处置结果或成为惩治“高铁闹”事件的风向标,应当赋予更多人站出来制止不良行为、不法侵害的勇气。
普通人遇到霸座咋应对?保持冷静及时报警
我国民法典明令禁止旅客霸座的行为。普通乘客如遇到霸座,首先可以直接去找承运部门工作人员(高铁乘务员),承运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霸座行为,及时告知霸座者注意事项,要求其归还座位,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其次,如果在承运人及工作人员劝阻下仍不停止霸座行为的,可以要求机组成员或工作人员及时报案,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好证据。
乘客在高铁上如果遭受暴力侵害时该如何正确应对?
律师介绍,在遭受侵害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躲避,避免自己受到伤害;如果对方始终不停止侵害行为,此时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处理;即便要还击,也要有限度,以制止对方不法侵害为目的。
要做好被打的证据留存工作,可当场拍摄相关视频录像或者照片,保留好证据。如果周围有摄像头的,可以申请公安机关提取摄像头打人的资料。多名律师表示,在遭到别人不法侵害时,一定要保持冷静的头脑,“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十分不可取的。 图文综合央视网、重庆晨报
■锐评
让高铁霸座者付出相应“代价”
随着铁路运输迎来客流高峰,高铁“霸座”的事件屡有发生。“谁规定一定要按号入座”“我就坐这里怎么了”“你站一会等我充完电”……一些人在霸座后不仅不承认错误,反而振振有词。类似场景,引发关注。
我国民法典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小小的车票,不仅是登上列车的 “通行证”,同样也是铁路部门与旅客建立的一份“客运合同”。霸占他人座位,可以说是违反了这份客运合同,有违法治精神。有的霸座者,无视劝说、撒泼耍赖甚至对他人拳脚相加,造成恶劣影响,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拘留、罚款等惩戒。可以说,霸座既是侵占别人权益的道德问题,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的治安问题。
规则是社会文明的基石。法治社会除了依靠个人自律,也有赖于制度约束。不遵守规则就要付出代价,是督促人们遵守规则的重要动力。因此解决高铁霸座问题,除了道德约束,也离不开列车乘务人员的积极干预、协调,还需要有关部门敢于亮剑,加强执法。
一段时间以来,广州、太原、徐州等地铁路公安部门都开展了对霸座等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立案调查、行政拘留、纳入征信黑名单……各地依靠多种手段,加大对顽固霸座者的惩戒力度,为守法者撑腰,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事实证明,让制度长牙齿、让执法有力量,才能更好标定人们的行为边界,进一步唤醒文明意识。
不管是规则还是文明,都需要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守护。每一次对高铁霸座事件的曝光、讨论,也是关于规则意识的公开课。同样,无论是高铁、飞机座椅靠背如何后靠,还是旅途中有孩子哭闹时应该如何处理,相关讨论其实都是凝聚规则共识、文明共识的契机。而在不文明行为可能被随时随地“现场直播”的今天,每个人都需要培养一点尊重规则、敬畏规则的“镜头感”。
文明不仅是倡导、教育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在唤醒每个人内心的文明意识、激发文明动能的同时,也要通过外部的制度、约束和压力形成涵养文明强大势能,推动社会文明的水位越来越高。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