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荣获“文学之乡”称号

是辽宁首个,300余人参加授牌仪式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8月25日,辽宁省首个“文学之乡”授牌仪式在庄河市举行。庄河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及文艺工作者等300余人参加了仪式。
        长期以来,庄河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发展繁荣文化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积极推动文化事业与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各项事业同步协调发展,文学事业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先后走出孙惠芬、周立民、孙五郎等文学名家。近年来,庄河市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的领导,牢牢把握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推进推动文艺、文学工作守正创新,文学工作精彩纷呈、亮点频现,文学队伍不断壮大,阵地建设加快推进,创作活动丰富多彩,各类作品竞相涌现,共同营造了庄河浓厚的文学氛围,形成了富有当地特点的文学气象。
        辽宁“文学之乡”是辽宁省作家协会延伸服务手臂、开展地方性文学活动的重要载体。
        庄河市文学工作者表示,将倍加珍惜辽宁“文学之乡”的荣誉,切实落实好《辽宁“文学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试行)》各项规定,加强工作力量,增加经费投入,切实让首个辽宁“文学之乡”在庄河不断焕发出新的光彩来。也希望全省文学名家和文学工作者们多来庄河采风创作、座谈交流、指导工作,共同推进庄河文学艺术事业繁荣发展。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24-81680063 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489026 邮箱:bandaochenbaoxinmeiti@yeah.net
辽公网安备21020302000523号    辽ICP备08004184号-2
Copyright © 2008-2021 BDCB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连半岛晨报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