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推进企业重整 大连中院与五家单位会商
晨报讯(王璐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近日,大连中院邀请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市银行业协会及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齐聚一堂,共商共话《关于合作推进企业重整优化营商环境的会商纪要(讨论稿)》,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共同推进我市困境企业重整再生,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健康平稳发展。《会商纪要(讨论稿)》由大连中院清算与破产团队起草,主要包括支持困境企业重整再生、保障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便利重整清理企业账户管理、合力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附则等5项20条内容,旨在就共同推进本市困境企业重整再生及僵尸企业处置、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和保障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权益等事项研究协商,取得共识。
座谈会上,各参会单位针对《会商纪要(讨论稿)》中有关重整企业识别机制、重整中融资便利、重整企业信用修复、便利管理人履职等有关内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就破产程序中涉及的金融机构担保债权保护、债务人企业开销户管理、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所面临的堵点、难点交换了意见。
下一步,大连中院清算与破产团队将结合本次会商结果对《会商纪要(讨论稿)》进一步修改,力争尽快与各会商单位达成一致,推动会商纪要签署工作圆满完成,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平稳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