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3起畜禽养殖类环境违法案例

两人一企业分别被罚1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复州河流域涉氮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复州河流域专项执法行动,对43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16家畜禽养殖专业户和散户进行了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畜禽养殖废弃物不规范处置,造成环境污染的典型案件,累计发现环境问题408个。
        为促进畜禽养殖场(户)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环保守法意识,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对部分典型案件予以公开。
        王某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污案
        2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对养鸡场业主王某的养殖场进行检查。该养殖场主要从事肉鸡养殖,名下养鸡棚2栋,存栏肉鸡4万羽,年出栏24万羽,按其养殖规模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检查时,王某正在对2栋养鸡棚进行清洗作业,现场可见粪污从最北侧的养鸡棚流出,顺地势进入鸡舍东侧无防渗措施的荒地,长度约30米。
        潘某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污案
        3月2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对养鸡场业主潘某的养殖场进行检查。经查,该养殖场主要从事肉鸡养殖,已办理环保备案登记手续,存栏肉鸡5万羽,年出栏25万羽,按其养殖规模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建有养鸡棚2栋,防渗封闭污水池一个,污水发酵农用。现场发现养鸡棚西侧山上有鸡粪露天堆放痕迹,无防雨防渗措施,未按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养殖粪污。
        大连加禾牧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污案
        3月6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大连加禾牧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生猪饲养,现场检查发现,存栏量约2100头生猪,按其养殖规模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建有一个粪池,且无防渗、防漏措施,并有部分粪污流淌到周边田地里,造成环境污染。 查处情况:
        以上三个案例中,王某、潘某及大连加禾牧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六十五条第二款:“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和《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王某、潘某及大连加禾牧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王某、潘某及大连加禾牧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将外流及露天堆放的粪污清除干净。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李社生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24-81680063 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489026 邮箱:bandaochenbaoxinmeiti@yeah.net
辽公网安备21020302000523号    辽ICP备08004184号-2
Copyright © 2008-2021 BDCB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连半岛晨报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