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渔期非法捕捞酿成三家惨剧
检察院三级联动联手帮扶
“检察官阿姨,用救助金买来的小羊羔又长大了,妈妈的脸上也有笑容,放心吧,我们一家最近都好……”近日,大连市旅顺口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与远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被救助对象小玲(化名)取得联系,收到这一令人欣慰的消息。今年以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及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上下联动,为一起涉重大责任事故案的三个被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极大地缓解了“一老一小”刑事被害家庭的燃眉之急。
非法捕捞,二人死亡一人失踪
2021年6月禁渔期内,大连市海域发生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在5人从事的非法捕捞活动中,出现了被害人马某、陈某两人死亡,丛某失踪的重大伤亡事故。2022年6月,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该案交由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该案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未赔偿被害人,三户被害家庭生活可能陷入困境急需救助,遂将该司法救助线索于2023年3月同步移送。
据了解,被害人丛某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家有妻子及两名未成年子女,一家子靠被害人在外打工维持生计;被害人马某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与年逾七旬的父母共同生活;被害人陈某家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家中母亲因此打击去世,仅剩父亲与妹妹。
获悉后,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跨省实地走访调查。通过实地查看,检察机关确认三户被害家庭均系依靠被害人收入养家,因加害人无能力得不到赔偿,造成被害人近亲属生活日益困难。
被害家庭救助金均已到账
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23年3月和5月作出司法救助决定,根据受损害程度分别予以重点救助和一般救助。丛某、马某两家系因案致困农户,丛家的两个孩子正上小学,马家的两位七旬患病父母已归入政府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而丛某的妻子和马某的母亲属于“五类困难妇女”重点关注人群。比照两户的家庭环境和经济条件,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将上述5人纳入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呈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
经省市区三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多方筹措资金,近日,随着丛某的妻儿3人的国家司法救助金7万元、马某父母的司法救助金6万元发放到位,被害家庭救助金均已到账。
三级检察院联合精准救助
针对本次联合司法救助,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完善以司法救助为主,就业指导、子女关爱、入学保障等综合帮扶为辅的“1+N”多元化救助方案。目前,在三级检察院联合精准救助牵引下,凝聚各方共同参与援助帮扶,被救助家庭生活已逐渐步入正轨。在当地妇联帮助下,丛某的妻子各饲养20余只羊和鸡,并免费接受饲养技术指导;村委会组织村民帮其种地,学校减免其孩子每月1000余元的食宿费和学杂费。当地村委会将马某的父母列为“邻里互助”重点帮扶对象,妇联定期看望马某母亲。被救助家庭陈某的父亲所在村委会照顾其从事看护工作,每月有了稳定的收入。
赵平 姜华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