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人遛狗渐成新职业

时薪上百元,但暗藏风险


        “提供代遛狗服务,大狗100元每小时,小狗80元每小时,代遛狗期间狗狗发生攻击事件概不负责。”时下,一种有偿代遛狗的服务在大连悄然出现,从业者多为兼职,在求职网站或社交平台上发布信息提供服务。对此,有人认为,这给很多养狗却无暇遛狗的狗主人们提供了便利,又能让兼职者创收,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有的人却表示,代遛狗存在风险,一旦出现狗伤人的情况,法律责任又该如何划分?那么,代遛狗服务兴起的原因是什么?行业的发展前景又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本市出现有偿代遛狗服务
        近期,“大学生免费帮忙遛狗”一词冲上热搜,没时间遛狗的狗主人和喜欢狗却没条件养狗的大学生一拍即合,双方各取所需,达成双赢。那么除了这种“随缘”组合,在大连,有没有提供有偿代遛狗服务的“职业遛狗师”呢?经过调查,记者发现在求职网站和社交平台上,确实存在有偿代遛狗的广告信息。
        记者发现,这些信息数量不多,其中大部分极为简略。一位名叫“程程”的遛狗师留下的信息中,只是表明自己承接业务的范围在大连市高新区内,并留下联系方式,其余“一切面议”。
        也有的信息比较详细,一位名叫“小杰”的遛狗师表示:以10公斤为分界线,10公斤以上为大狗,10公斤以下为小狗,大狗100元/小时,小狗80元/小时;承接业务范围以甘井子区马栏广场为中心向外扩散,市内四区皆可,根据距离酌情增加路费;承接业务前,需确认狗龄为6个月到8岁,并且已做完驱虫、打完疫苗;不遛爱吠叫、有攻击性的狗,不遛病狗;并且强调,遛狗期间若狗发生攻击事件概不负责。
        代遛狗存在客观需求
        新兴行业的出现,折射了当代社会人们新的需求。随着社会发展,生活节奏加快,很多人养狗却无暇遛狗,狗无处发泄精力频频拆家,让狗主人们头疼又无奈。面对这种情况,花钱请人代遛狗成为一个选择。
        家住甘井子区钻石湾的赵先生家里养了4只狗,因为工作原因,他无法每天按时遛狗,于是灵机一动,请来一位家政阿姨,名为打扫卫生,实则是遛狗。“每天下午把4只狗遛一遍就行,顺带着打扫一下狗窝,一个月报酬2000元。”赵先生说,在了解到“职业遛狗师”的存在后,很感兴趣,准备尝试与一位遛狗师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记者调查
        “职业遛狗师”多为兼职
        那么,新兴的“职业遛狗师”是怎样的一群人,他们是怎样运作的,成为“职业遛狗师”有无门槛?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一名遛狗师程程,程程表示自己有正式工作,因为有多年养狗经验,所以在朋友圈发布信息做点兼职。“目前在大连没听说过有代遛狗服务的专业平台,大多都是像我这样的兼职者,个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信息。”程程表示,她一般只会接熟人或朋友介绍来的单子,遛狗的对象也多是性情温顺的小狗。“毕竟只是做个兼职,不想惹麻烦。”她说。
        另一位在求职网站上发布详细信息的遛狗师小杰表示,他虽然也是兼职,但之前有宠物行业的从业经历,因此对狗的习性和驯养狗时的注意事项较为了解。“很多人认为遛狗师没有门槛,其实是有的,狗在陌生环境下或在陌生人身边,一旦应激产生攻击倾向,如何正确应对是一门学问。”小杰说,目前他还无法成为全职遛狗师,因为现在的市场需求无法支撑,投入的时间精力成本和回馈效益的平衡,是他要考量的问题。
        背后暗藏三大类风险
        有偿代遛狗服务,方便了狗主人,也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但其中并非毫无风险。遛狗师小杰告诉记者,通过他半年多的从业经历,他总结出了三大类风险,涉及狗主人与遛狗师双方。
        1.遛狗期间,狗伤人怎么办?
        狗伤人包括伤害他人和伤害遛狗师两种情况:如果狗伤害他人,责任主要归狗主人还是遛狗师?如果狗伤害了遛狗师,遛狗师是否有权要求狗主人赔偿?
        2.遛狗期间,狗出现伤亡怎么办?
        如果狗交到遛狗师手里后,出现受伤、死亡、走失等情况,该按照什么原则来进行赔偿?
        3.如果存在需要遛狗师独自上门取狗的情况,狗主人如何放心将钥匙交给遛狗师?如果期间狗主人家丢失了物品怎么办?
        小杰表示,目前遛狗师行业尚缺乏有效监管和职业门槛,从业者素质良莠不齐,大部分兼职者也不会和狗主人签合同,导致出现意外情况时,双方往往会产生纠纷。“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从自我要求做起,互信是这一行业的基础。”
        
    ■律师说法
        找人代遛狗应明确双方责任
        对于有偿代遛狗存在的风险,“全国普法为民好榜样”、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即便双方没有签订纸面合同,但有偿代遛狗的关系在双方之间还是有效的,出现问题时,同样能够按照民法的法律精神和原则进行处理。
        比如,在遛狗期间出现狗伤人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王金海说,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除非是被侵权人故意或有重大过失造成的,狗主人都负有一定的侵权责任,而遛狗师作为管理人也负有相应的责任。
        王金海建议,双方在遛狗前,对于关注的问题,比如出现狗伤人的情况时如何处理、分担等,在网络平台上以文字的形式达成一致,这样双方既达成了简易的书面合同,后续也可以提取作为证据使用。
        
    ■业内观点
        职业化、规范化可以预期
        调查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新兴的代遛狗服务有需求,有市场,但也存在一定风险,那么这个行业的发展前景又如何?对此,本市一位宠物行业业内人士表示,代遛狗服务的兴起,符合了市场的需求,在未来职业化、规范化的发展是可以预期的。
        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我国宠物市场高速发展,2021年宠物市场规模达到1500亿元,伴随着宠物经济的发展,如宠物营养师、宠物美容师等新职业纷纷出现,职业遛狗师也将成为其中之一。目前,本市一些宠物店、宠物医院,已经尝试开展上门服务,代遛狗也是业务之一,规模虽然不大,但职业化、规范化已见雏形。“任何新兴行业都有趋于规范的过程,我相信,随着宠物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投身宠物行业的人才涌现,代遛狗服务也会越来越职业化、规范化。”业内人士说。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程程、小杰为化名)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毕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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