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实施意见

到二〇二五年对外开放新前沿基本形成


        晨报讯(记者董翰博)   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公布。我省提出,要依托辽宁区位、产业和要素优势,高水平参与中日韩经贸合作和东北亚区域合作,全面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引领辽宁全面振兴。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提升对外开放水平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我省将加强与日韩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链合作,拉紧经济纽带;巩固提升与东南亚等新兴市场的经贸关系,推进标志性项目;进一步夯实与我国港澳台地区经贸、科技、人文等领域交流,打造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成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到2025年,辽宁对外开放新前沿基本形成。其中,全省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突破1万亿元,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超1.5万家,与东北亚国家贸易额突破2500亿元。全省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突破1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规模排名全国前十;三年累计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突破2000家。
        为达成上述目标,我省还确立了深度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全面推动“一圈一带两区”开放发展,高质量拓展开放领域,统筹贸易、投资、通道、平台建设等四大主要任务。
        在深度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方面,我省要打造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积极参与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大图们倡议等地区合作机制,发挥辽宁连接日韩、俄蒙和欧洲的区位优势,将辽宁打造成为货物、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东北亚集疏运枢纽。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先进地区的创新举措,支持大连等城市复制推广贸易投资、人员往来和交通运输便利等政策。
        在高质量拓展开放领域方面,我省将扩大制造业对外开放。围绕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和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重点引进一批航空制造、新材料、机器人、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节能环保等领域中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
        在统筹贸易、投资、通道、平台建设方面,我省将大力开展“招商引贸、招航引货”,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在辽宁设立外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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