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
少年模拟法庭“现场说法”
今年是《民法典》颁布三周年,为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引导学生诺诚信、守规则,文明出行。5月13日上午,在大连市司法局和大连市法学会的组织指导下,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山区文明实践中心、中山区人民法院、中山区人民路街道义工站、《德育报》大连采编中心,大连好人团队——西岗律师普法讲师团、西岗区人民广场街道司法所、大连市信息高级中学,在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了两场少年模拟法庭,分别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和一起校园欺凌案件。
模拟法庭的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代理律师,原告人、被告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均由中学生担任。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还安排两名法官现场指导,东北财经大学、辽宁警察学院、大连民族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安排法学老师和大学生现场点评。“庭审”中,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迟瑞堂、梁照强律师担任总导演,全部依照法院正常开庭程序组织。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聪律师扮演“审判长”,德育报小记者西岗区实验小学五年七班的丁俊希同学和旅顺口区新城实验学校五年五班崔远哲同学扮演人民陪审员,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徐纪林、乔楚同学担任书记员,他们镇定自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
案例① 双黄线掉头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小芸是一名中学生,家门口有双黄线。有一天,爸爸接她放学回家在双黄线掉头时接听手机,与一辆迎面驶来的大货车相撞,小芸右腿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45万元。经交警认定,小芸的爸爸双黄线掉头,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违规在内道行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扮演保险公司理赔员的都邦财险大连分公司医疗核损室主任姜延红说,交强险医疗限额18000元,死亡伤残限额180000元,财产限额2000元。小芸的人身损害首先由交强险赔偿198000元,余额由小芸父亲按照事故责任承担70%计176400元。由于小芸父亲不遵守交通规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不仅给小芸造成终身残疾,还给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
案例② 校园欺凌造成伤害如何赔偿
小萍是一名中学生,还是班长。一次,同班级两名男生小山与小钢上自习课说话,小萍予以制止。小山和小钢不服从管理,多次密谋要给小萍一点颜色看看。
一天放学后,小萍被藏在小胡同中的小山和小钢拦住,二人把小萍推倒,小山还踢了小萍一脚,造成小萍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小萍经门诊治疗后,在家休息一周,医疗费支出2000元。小萍出院后,将小山和小钢起诉到法院,经过模拟庭审,当庭判决小山的父母和小钢的父母共同赔偿小萍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3000元,并判决小山和小钢构成校园欺凌,责令二人在全班同学面前向小萍赔礼道歉。
观点:沉浸式法治教育效果好
大连海洋大学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的杨凯旋老师说,这种“沉浸式”的法治教育方式生动活泼、寓教于乐,在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治教育等方面起到了良好效果。
全国普法为民好榜样、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所依据的法条全部来自《民法典》,中山区人民法院的吴瑶璐法官、辽宁警察学院的章晓丹主任和董晓文教授现场指导和点评,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流畅,秩序井然,学生和家长都很投入,极大调动了大家学习《民法典》的兴趣。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