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与服务规范》实施
求助、举报等诉求5个工作日内反馈
“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不管在辽宁何处,只要拨通12345电话,都能得到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
4月30日,《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与服务规范》开始实施,咨询、求助、举报等诉求将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反馈。
全国首批对12345进行精细化规范和管理
2021年2月份,辽宁省优化整合各级各类诉求渠道1014条,开通全省统一的12345热线,成为集电话、网络、微信、APP等全渠道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但在热线接听、服务流程、数据应用等方面,缺乏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和办理机制。为统一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完善数据应用和办理机制,辽宁省于4月30日开始实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与服务规范》,该《规范》也成为全国范围内首批对12345热线建设及运行全过程进行精细化规范和管理的省级地方标准。
“一事一工单” 保护诉求人隐私
电话受理人员服务时,实行“呼入电话优先”原则,回访时出现“等待电话”,优先处理呼入电话;受理事项时,应耐心细致并有效引导诉求人翔实表达诉求信息,遇突发应急、敏感事件,及时上报热线管理人员。受理人员应准确记录工单,包括诉求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现状以及诉求人的要求、被诉求单位(个人)信息等;实行“一事一工单”原则,分开记录工单,不得泄露有关诉求信息,保护诉求人隐私。
咨询、求助、举报、投诉等诉求5个工作日内反馈
《规范》对群众诉求的办理时效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咨询、服务类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类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阶段性反馈,15个工作日内办结;涉企营商环境投诉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和初步处理意见,6个月内办结;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诉求事项,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对情况复杂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反馈的诉求事项,应提出延期申请。同一诉求事项延期申请不超过2次,累计不超过40个工作日。
搭建全省统一社情民意诉求信息系统
《规范》明确了规范服务标准流程,对12345热线“受理、办理、反馈、评价、回访、督办、办结”全流程闭环管理及运行机制严格规范,提供制度性保障。实现系统数据同源,搭建全省统一的社情民意诉求信息系统,对所有数据实行归口化、集中化管理,实现统一系统、统一入口、统一出处,确保数据同源、数据共享。厘清诉求事项清单。明确48类行业领域、222项问题类型、1117项问题表现及418项权责四级问题分类标准,制定交办事项确责清单,实现数据信息的标准化和颗粒化管理。
对社情民意诉求数据实施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应用场景,精准定位社会治理重点问题。
记者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