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观棋爱“点步”惹怒棋手被踹伤

男子犯故意伤害罪,赔6万多元获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瓦房店市居民吴某江与刘某下象棋正酣,邻居姚某在观看不时地“点步”,惹怒了吴某江,吴某江朝姚某后腰踹了一脚,致姚某后腰受伤。
        2月20日,法院一审判吴某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吴某江赔偿姚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2718.15元。吴某江不服,提起上诉。
        3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吴某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邻居爱“点步”   惹怒下棋人
        吴某江1956年出生,初中文化,是一名退休工人,家住瓦房店市。2019年10月12日9时许,吴某江与刘某在瓦房店市万家河畔小区楼下下象棋。邻居姚某在旁观看时频频指点刘某该怎么下棋,这使吴某江非常不悦。为此,两人发生撕扯,姚某倒地后,吴某江朝姚某后腰踹了一脚,致姚某后腰受伤。
        经大连正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姚某L1椎体压缩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吴某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一审法院认为,吴某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吴犯罪,指控罪名成立。吴系自首,予以从轻处罚。
        2月20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判决,吴某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吴某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姚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2718.15元。
        二审判决,缓刑一年
        法院一审宣判后,吴某江不服,提出上诉。而姚某服判,附带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的出庭意见是,原审定罪量刑并无不当,鉴于二审期间双方已达成谅解,建议二审法院酌情判处。另查明,吴某江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二审期间,又对姚某进行了赔偿。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吴某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在一审判决作出后赔偿姚某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3月2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2020)辽0281刑初38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吴某江的定罪部分,即“吴某江犯故意伤害罪”。撤销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吴某江的量刑部分,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吴某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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