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发布通知

养老机构等3月起恢复正常秩序


        日前,大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民政服务机构有序恢复工作秩序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全市各养老机构(包括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光荣院、残疾人托养中心、常年病托管中心,下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单位、婚姻登记机关等民政服务机构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各民政服务机构这样有序恢复工作秩序
        养老机构
        解除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春节回家老年人、外出就医老年人、新入住老年人、返岗员工、新入职员工,以及检查、维修、医护等必要的机构运行保障服务人员进入养老机构必须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如实填写《养老服务机构进入人员承诺书》,出示国务院行程码或通信行程卡(绿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
        有条件恢复家属预约探望。采取“限定时间、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方式与机构进行预约探访,并遵守相关防控要求。
        养老机构探视人数、探视次数由养老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
        对于进入生活区探望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探视人员,应在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前严格进行消毒,更换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级别以上口罩、鞋底消毒、穿鞋套等。
        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落实“五有”措施(即做到有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的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在民政部制定的疫情防控指南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机构疫情防控指南。
        二是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每日按时监测体温、通风换气、做好机构消毒等工作,规范处理垃圾,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鼓励送餐服务,就餐应保持1.5米用餐距离。
        救助管理机构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坚持做好站内服务区域和工作人员每日环境消毒和卫生防护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站内。
        对入站救助人员要做好登记扫码、测温消毒等防控工作,严格实行分餐、分宿等救助工作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提供资助返乡服务,确保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安排专人监督中心内老人遵守防疫要求,按规定严格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减少人员逗留时间,及时疏导、分流人群,避免人员聚集。开展活动人员应保持1.5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避免开展聚集性、密切接触类活动。
        餐厅堂食要合理安排就餐空间,采取拉开餐桌间距、隔桌安排就餐、物理隔离用餐等措施。鼓励采取送餐服务、离柜点餐、预约就餐、错时堂食、叫号取餐、间隔排队以及扫码支付结算等多种形式服务,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同时做好消毒通风工作。
        中心开展上门入户服务,需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入户服务前要严格进行消毒,更换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级别以上口罩、鞋底消毒、穿鞋套等。
        殡仪馆
        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正常开展遗体告别和守灵服务。
        公墓、散坟集中安置点、骨灰堂等祭祀场所要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劝导群众从简从快错峰办理丧事,减少逗留时间。
        外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重点加强清明节等传统祭祀日的服务保障工作,制定祭祀活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防止祭祀活动发生人员踩踏、交通拥堵、火情火灾等事故。
        婚姻登记机关
        要做好通风消毒、佩戴口罩、登记员和当事人物理隔离等日常防控工作,将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降到最低。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辛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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