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公积金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1个办事处、14个网点均可办理


        2月23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在我市落地实施,有8个高频事项可以通过“一网通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跨省办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连市有关工作安排,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快推进公积金“跨省通办”业务在我市落地实施。在持续深化完善“全程网办”的基础上,建立了跨省通办联络制度,在11个办事处、14个网点均设立“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制定了《“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等8个高频事项可通过“一网通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跨省办理。在大连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可在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大连中心的公积金业务,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也可以到大连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外地中心的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业务打破了地域限制,较好满足了职工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需求。业务推出半个月以来,市公积金中心接受咨询10余次,受理业务6笔,其中职工在外地申请办理大连业务5笔,职工在大连申请办理外地业务1笔。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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