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入境人员和域外来连人员申报有新规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城乡社区组1月13日发布,为有效发挥基层作用,加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和域外疫情输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总指挥部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目的地为大连的拟入境人员和域外拟来连人员应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如实申报个人信息。
        二、已入境人员和域外来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个人相关情况,并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三、对入境来连和域外来连的中外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防控措施。
        四、房屋租赁中介企业、物业公司或房屋业主要按照要求向社区(村)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
        五、入境来连人员和域外来连人员如实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凡有涉嫌故意隐瞒境外和域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隔离等防护措施,以及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
        目前,国内一些地区疫情严重,希望广大市民邻里守望,一旦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连人员,请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半岛晨报、39度视频   记者辛敏娟
        
当前为第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