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砸车偷钱获刑一年八个月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   一惯犯小偷将私家车后挡风玻璃砸碎,偷走被害人钱包中的200元现金,却将未发现装有5000元现金的档案袋丢弃。近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2020年7月3日0时30分左右,被告人李某某带着手电筒和之后捡拾的铁棍,步行至西岗区某公寓附近时,用铁棍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SUV私家车的右后车窗玻璃砸碎,将车内的单肩包偷走。之后,李某某在案发地附近的花坛边翻找包内的物品,因其未发现档案袋内的现金,故仅将钱包内的200元现金盗走,其余财物均被李某某扔在案发地附近。5000元现金、2张沃尔玛购物卡、1个黑色钱包、1个单肩包均被环卫工人捡到并通过公安机关返还给被害人,案涉的微软电脑及键盘、电脑笔、鼠标均未找回。经大连市西岗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的微软电脑及键盘、电脑笔、鼠标价格合计人民币4705元,经大连华宸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被李某某砸碎的车玻璃损失价值人民币154元。李某某盗窃财物共计人民币11905元,故意毁坏财物人民币154元。
        最终,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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