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去药店买退热药须登8项信息


        1月9日下午4点30分,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三场新闻发布会召开,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续作情况介绍。
        张续介绍,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的实名登记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对尽早发现疑似患者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沈阳市零售药店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我市对疫情期间零售药店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营业场所环境消毒与通风、强化用药指导、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迅速建立了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在零售药店扩散夯实了制度基础。
        为保证退热类药品登记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22日起开发启用“沈阳食药监管”退热药填报系统,纳入全市食品药品网格化智慧监管系统之中,登记内容为8+4项,其中8项为购药人信息,分别是购药人姓名、药品名称、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所属街道及社区、联系电话、是否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是否发热咳嗽等;4项为药店信息,分别是:药店名称、填报人、填报人联系方式、备注等。   据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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