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启动应急响应 全面进入战时状态

加强疫点管理,严格落实关停、封闭措施


        12月30日,沈阳市政府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同时,鉴于当前沈阳市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沈阳市民政局发布措施,其中规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采取门磁、电子监控等技术手段,避免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隔离期内擅自外出。
        入境严格实施“14+7”集中隔离观察
        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继凯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期,沈阳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国家和省相继派出多位专家,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和支持。按照“行动跑在大数据前、大数据跑在流调前”的要求,全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全方位排查风险人员,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当前,“两节”临近,市民探亲访友、聚餐聚会,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要求以最严标准、最严要求,守住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关键期。
        对沈阳市作为第一入境点且目的地为沈阳的入境人员,严格实施“14+7”天集中隔离观察。对经第三地入境来(返)沈人员,入沈前已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且可以出具当地解除隔离证明的,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观察。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
        科学划分疫点和风险人群管控。加强疫点管理,严格落实关停、封闭措施,完成终末消毒,彻底切断传播途径。
        每天不少于4次视频体温监测
        重点人员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包保联系人要联合社区民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共同开展工作,每天不少于4次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进行视频体温监测。重点人员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症状,要立即报告属地街道(乡镇),并按照防疫方案妥善处置。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门磁、电子监控等技术手段防止外出
        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采取门磁、电子监控等技术手段,避免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隔离期内擅自外出。若发现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私自外出情形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转入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对拒不配合的,拨打110报警电话转交公安部门处置。
        完善医疗机构管理
        对疫情涉及的6家医疗机构(谱康医院、秀水诊所、沈医附属二院、大众医院、市四院、市八院),市卫健委组成专项工作指导组,对相关管理措施、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调查指导。自12月27日起,全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村卫生室除外)全面停诊,由各地区组织专班指导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和措施,重点规范民营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完善诊疗记录。
        综合《辽沈晚报》《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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