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法院公开宣判曲连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8人被判有期徒刑


        近日,庄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曲连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公开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曲连成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该犯罪集团其余七人分别被判处四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开始,被告人曲连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辱骂、恐吓、殴打、滋扰纠缠、跟踪贴靠、霸占财物、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等方式向他人催收借款、无事生非、发泄情绪,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步形成以曲连成为首要分子,李洪福、邢德彦、王晓来、李吉科、张厚波、姜翀、孟庆发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诈骗等犯罪共八起。
        法院审理认定,该犯罪集团符合恶势力的认定标准。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张海蚊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首席记者张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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